2011.2.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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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補充:



更新資料,目前楊岡儒律師為帝謙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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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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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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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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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請參閱:


【高雄律師-心情故事】人生的理性與感性(1)Sense and Se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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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3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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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車借無照女兒撞傷人 判母賠22萬元


相關文章請參閱【高雄律師-生活法律專欄(1)】危險駕車之罰鍰與責任(借車給朋友危險駕駛,我有責任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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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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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聽到這首歌曲,


許景淳女士所演唱的『玫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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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72年台上字第7035


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九條第十款所稱應調查之證據,係指與待證事實有重要關係,在客觀上認為應行調查者而言。本件上訴人與吳某將偽造背書之支票交付周某,而詐購茶葉得手時,犯罪已成立,如何將詐得之茶葉轉售,售與何人,得款若干,如何朋分價金?均屬犯罪後處分贓物之行為,於犯罪之成立並無影響原審認為上訴人犯罪已臻明確,無須調查處分贓物之情形而未予調查,自不能指為應調查之證據未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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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75年台抗字第322


要旨:


納稅義務人所欠稅款,屬公法上義務非私法上債務關係。稅捐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聲請假扣押,不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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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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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寶寶律師,之前是楊秋興先生所委任的律師


而目前也還在處理一些選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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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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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兔子吃紅蘿蔔? ! 餵牧草才對


(副標題:兔子真的那麼愛吃紅蘿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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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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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題:普吉島的香蕉船事件


剛剛在撰寫一些當事人書狀與公務機關之講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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