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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7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律師分享【高雄市勞工局:勞動小劇場(四)】
【勞工各種請假規定】

 

創意有活力的勞工局團隊又來了!
這次是就業安全科郭耿華科長完全展露本性毫無保留演出

 

希望大家能瞭解勞基法對各種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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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4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律師推薦【高雄市勞工局影片(三)待命時間】

 

【什麼是工作時間?什麼是待命時間?】
皮科長演給你看!
https://youtu.be/oObMYt3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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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1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律師推薦【高雄市勞工局:勞動小劇場(二)】

 

~特別休假報你知
特別休假大家攏屋⁉進擊的維修工共乎哩災😲
300秒真相大公開,讓你一次知道特休有多少‼

 

 🔥立即點看   https://youtu.be/-2rUEWE7B7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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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7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律師推薦【高雄市勞工局:工資你不可不知的事】
【勞動小劇場】宣導影片(一)~工資你不可不知的事

 

蝦咪係工資😵進擊的櫃姐共乎哩災‼
180秒真相大公開,一生必看,寶寶都驚呆了😱
🔥立即點看 https://youtu.be/CsuvYJvnKs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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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105830  

 

2014 . 4 . 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問題】勞基法問題: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判定?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本問題主要是勞基法第11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判定。

勞基法第11條: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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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職災過勞死亡給付前五大行業,勞委會呼籲事業單位及勞工提高警覺 


 


根據近3年來勞保局核定職業病過勞(腦心血管疾病)死亡給付資料顯示,99年至1026月底止,職業病過勞死亡人數合計111人,統計前五大行業依序為製造業33人(占29%)、運輸及倉儲業20人(占17%支援服務業18人(包括保全服務業等,占16%)、批發及零售業12人(占11%營造業11人(占10%,請參附件1),另支援服務業、醫療保健服務業及不動產業之職業病過勞死亡人數與職災死亡人數相較,亦占有較高比率(請參附件2),顯然不容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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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勞委會補助失業勞工子女就學 923日起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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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


農保身心障礙診斷書由醫院逕寄勞保局後,身心障礙給付要記得回投保農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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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委會已提供勞工就業協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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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勞委會公布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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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使用勞保局「網路e化服務系統」申報及查詢,便利、安全又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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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3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每月基本工資自10371日起調整至19,273元;時薪自10311日起調至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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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職災勞工若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亦屬就業保險法所稱之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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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自然人憑證申請勞工退休金 方便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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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勞工因職災全日不能工作4日以上,得依勞保條例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勞工如果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正在治療中,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可以向勞委會勞保局申請從不能工作第4日起的職災傷病給付。住院或不能工作的門診治療期間如確實因該傷病所致者,均可列入補助計算範圍,但要「全日不能工作4日以上」才符合請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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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勞委會積極研訂《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附屬法規與配套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法》業奉總統於10273日公布,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定之。該法對於我國在保障勞動基本人權、創造公平正義的勞動環境與提升優質勞動的產業競爭力,將更為周延完善;而在施行之前,勞委會將積極展開相關附屬法規及配套措施之研訂工作,並充分對外說明化解疑慮,及早落實保障所有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另有關派遣勞工、在家工作者及預防過勞等議題,勞委會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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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被保險人精神失能經合理治療期,雖超過退保後一年內得請領失能給付之期限,仍可請領失能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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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未居住戶籍地的國保被保險人,可透過多元管道辦理通訊地址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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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符合農保條例第49條之1規定得追溯退農保改納國保者,欲申請者請於102731日前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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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為協助受僱者照顧幼小子女,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勞委會將持續加強宣導並積極落實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 


 


勞委會表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協助受僱者照顧幼小子女、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向為勞委會的重要施政重點之一,勞委會將持續加強宣導、積極協助並嚴懲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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