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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不安全產品報你知,輕鬆查詢免煩惱!


 


市售產品百百款,消費者可能有不知該如何查詢產品是否安全?或者不知向哪個機關查詢之困擾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特於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消費資訊」項下設立「不安全產品資訊」專區平台,以超連結之方式整合交通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行政院衛生署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機關所發布之產品召回回收、瑕疵訊息,提供消費者簡約便捷的查詢方式,試行3個月後,倘廣受消費者使用,行政院消保處將研議推動建置APP應用程式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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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你會懷疑包裝食品或飲料的標示嗎?行政院消保處公布調查結果


日期:102-05-02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公布「101年度國民消費意識及消費行為」調查結果,在受訪者消費意識較低之問項中,近八成受訪者在選購包裝食品或飲料時,會懷疑產品上所標示的有效期限、成分或產地的真實性;但也高達八成七的受訪者,清楚電台或非藥局所推銷的藥品,有安全疑虞。行政院消保處除肯定衛生署等機關對取締偽劣假藥的用心,也將督促該署積極強化相關食品標示的管理與宣導,贏得消費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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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國際漫遊上網加強把關,消費者不再心驚驚!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有鑑於國人使用國際漫遊上網服務的需求及用量大幅成長,隨而增生的「帳單震撼」(Bill Shock)相關消費糾紛也時有所聞,如誤觸非屬國內業者合作之優惠網、再次出國時未申請漫遊上網服務卻產生相關費用等。為確保漫遊服務品質並減少鉅額漫遊費用所衍生之爭議,特於本(102)322日召開會議,協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促請各行動通信業者建立相關風險管理措施,如「每月漫遊最高收費額度」、「消費者返國後自動關閉國際數據漫遊之服務功能」及「自動鎖定於所在地優惠網」等,並請該會研議適時將其納入營業規章,及要求業者加強對消費者教育宣導與資訊充分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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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3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消費者認高鐵列車停駛影響其權益者--可撥打「1950」或線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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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電信、線上遊戲、補習等消費爭議類型,再度蟬聯全國申訴案件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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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公布大型藝文表演場所建管消防及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為了解國內藝文表演場所建管消防安全問題,確保愛好表演活動民眾之消費權益,日前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就台北市等8個縣市之15處大型藝文表演場所之建管、消防14項目進行查核,另外針對國內三大售票系統之定型化契約進行了解,發現只有4處場所全部項目符合建管消防法規要求2大售票業者退換票規定違反民法第122條規定。案經提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13次會議決議,請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就本次查核發現之不符合法規事項完成改善,並請行政院消保處規劃就一定規模以上之藝文表演場所進行第二波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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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遲繳水費違約金上限將大幅調降60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討論通過經濟部研擬之「自來水事業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範本第二十六條修正草案」,消費者遲延繳付水費違約金(遲延繳付費)收取標準將大幅調整,以減輕消費者負擔。收取違約金之寬限期部分,將由目前之四日延長為七日違約金收取標準部分,將由目前最高可加收應繳水費百分之五調降為百分之二,降幅達百分之六十。收取違約金最低金額部分,將由現行新台幣十元調降為五元。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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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殺害準女主播 聯大生判賠二千餘萬


 


國立聯合大學已考取電視台主播的林姓女畢業生,去年六月遭同校林姓男學生殺害,女方父母求償二千萬精神撫慰金等精神賠償,苗栗地院九日判林男賠償二千二百五十九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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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恐嚇、妨害自由、傷害未遂… 超萌小犬是惡犬?


 


1隻不到3公斤重的馬爾濟斯小型犬「馬庫」三番兩次成為恐嚇、妨害自由等案件的「疑犯」,還成為檢察官下指示,要求分局派出所員警、刑警全力蒐證的對象,這隻小狗狗到底犯了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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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慎選婚紗攝影店,留存甜蜜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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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撞癱游泳教練 肇事駕駛判10月賠千萬


林姓游泳教練騎機車遭撞受重傷,林姓汽車駕駛被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10月。游泳教練另請求民事賠償2400萬元,肇事司機說金額太高、無力負擔;台北地院調查,發現車禍全是林姓駕駛疏失判賠11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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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家用天然氣將有範本可循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討論通過經濟部研擬之「家用天然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未來公用天然氣事業因進行設備保養而停止供氣一個月內總計6小時以上者應依比例扣減基本費業者派員檢查管線時,不得進行推廣、銷售商品或其他類似行為;消費者逾繳費期限繳交天然氣費,逾期在七日以內者,免收違約金逾七日起加收之違約金不得超過百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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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馬來西亞沙巴州拿篤地區治安堪慮,列「黃色」警示,商旅請特別注意旅遊安全!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頃接獲外交部通報,馬來西亞沙巴州(Sabah)拿篤(Lahad Datu)地區日前爆發菲律賓武裝份子與馬國軍警之武裝衝突,並造成數起傷亡事件,外交部自本(102)35日起發布該地區之旅遊警示為「黃色」燈號。行政院消保處旋即洽請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聯會)參考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7條規定,旅客得解約退費,惟應依解約日距離出發日期之長短,按團費百分比成數賠償旅行社旅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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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律師補註:


1.我常常去剪『百元剪髮呢』,因為很方便,又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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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中國大陸不合格面膜資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稱行政院消保處)頃獲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商務組通報中國大陸上海市藥監局於20132月發佈不合格面膜名單,該等面膜經檢出丙烯醯胺氯倍他索丙酸酯;前者可能透過皮膚及消化道黏膜等途徑,對人體產生致癌物質;後者如長期使用,將出現多毛、痤瘡、骨質疏鬆等症狀。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中國大陸販售之面膜產品良莠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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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酒駕處罰新法今上路 晚間各地酒測執法


 


酒駕處罰新規定今天正式上路,超過酒測標準罰鍰最重從六萬元再提高到九萬元,至於拒測或不受檢的駕駛騎士,更是被直接開出九萬元罰單。花蓮警方在今天凌晨開出第一張新制罰單。另外,各縣市警察機關晚間也將配合警政署執行全國酒測攔撿專案,遏止酒駕肇事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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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酒駕撞人回頭輾死 改判無期


 


男子洪OO去年酒後開車,撞傷廖姓老翁後,又開車回原地輾斃老翁,南投地院依殺人罪判他徒刑20,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說,洪男在眾目睽睽下行兇,凶殘手法駭人,令人髮指,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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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LEXUS IS車型雨刷臂螺帽瑕疵召回,請車主預約回廠檢修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頃接獲交通部通報,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泰汽車公司)提報「LEXUS IS車型雨刷臂螺帽瑕疵」召回改正計畫。行政院消保處呼籲該些車主儘速就近向和泰汽車公司之服務廠預約回廠檢修,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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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工讀生撞董座 控「低頭族」未看路判賠


 


騎機車撞癱行人反控對方走路玩手機,沒注意路況,法院判決騎士必須賠償,台北市一名經營皮件公司的林姓董事長,前年底過馬路被機車撞倒,傷勢幾乎變成植物人,家屬提告求償千萬,肇事的傅姓工讀生指控,林姓董事長是低頭族,邊過馬路邊看手機,但法官認為,騎士車速過快、未禮讓行人,涉嫌過失重傷害,判決傅姓工讀生得賠林姓董事長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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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夫呼巴掌聽力損 鋼琴老師獲賠


林姓男子責怪妻子管教小孩不當,竟出手打妻耳光,導致身為鋼琴老師的妻子耳膜破裂台北地院判林男應賠妻子新台幣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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