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行政院消保處促請預購年菜型錄廣告內容記載更加明確!


 


近年來便利超商於農曆春節前推出年菜預購活動已蔚為風潮,預購型錄上呈現琳瑯滿目的年菜食品,不乏以知名飯店或餐廳的年菜號召吸引消費者,不禁令人食指大動,但也因業者之行銷方式容易造成誤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乃以行政指導之方式促請超商業者於預購年菜型錄廣告內容記載更加明確,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曾於去年召開研商「預購年菜型錄及年菜食品標示等事項」會議,決議請各超商業者於銷售預購年菜時,如實際製造年菜食品之業者與預購型錄(包括單張廣告單)廣告內容所揭示之業者不同者,須於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明確記載該合作廠商委託(任)業者製造之文字,以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使消費者獲得真實而完整之資訊。今(102)年行政院消保處為瞭解各超商業者對前開決議事項之執行情形,乃指派消費者保護官訪視市面上超商業者之預購年菜型錄,相關瞭解情形如下:


一、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在預購年菜型錄每頁最左方及最右方記載「DM產品為各品牌委任專業合格食品廠生產製造」之文字,惟未於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記載。


二、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在預購年菜型錄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記載「本產品為品牌委託專案合格食品廠商製造」之文字。


三、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在預購年菜型錄備註欄位記載「本商品由○○大飯店研發監製,委任專業合格食品廠商生產製造」之文字,惟未於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記載。


四、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於預購年菜型錄記載委任其他食品廠生產製造等字樣(據該公司表示型錄上之年菜食品均由品牌業者生產製造,未委任其他食品廠生產製造)。


 


行政院消保處於日前召開研商「便利超商預購年菜型錄之廣告記載內容等消費者保護事宜」會議,就前開預購年菜型錄廣告記載內容之改進事宜進行討論,與會超商業者(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未派員與會)同意未來於預購年菜型錄之廣告內容,將合作廠商委託(任)業者製造之文字,明確記載於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並同意將合作廠商委託(任)業者製造文字字體明顯放大,使消費者易於知悉,以確保消費者知的權利。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希冀藉由超商業者將合作廠商委託(任)業者製造之文字字體明顯放大,並記載於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使消費資訊更加透明化,以減少不必要之消費爭議,創造業者與消費者雙贏之局面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大眾,如欲預購年菜食品,需仔細閱讀型錄記載之內容,以維護自身權益,如與業者發生消費爭議,可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網站(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網址:http://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3840722B002ADEAB&s=60C14130E264ED02


最後紀錄日期: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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