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勞委會強調,壹傳媒不得因經營權改變,損害員工權益,並應即刻主動與工會進行協商對話


針對蘋果壹傳媒媒體事業群可能被收購而有經營權改變情事,勞委會表示現有經營者與收購人應秉持維護現有員工就業安定及其權益保障,資方應儘速本誠信原則與工會進行團體協商,並應注意轉讓過程中及受讓後所有人力調整應符合勞動法令之規定。勞委會已主動與相關部會聯繫,密切關注轉讓過程中員工權益相關事項,如有申訴案件將立即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勞委會強調,蘋果壹傳媒媒體事業群經營權轉換消息已造成工會及所有員工對相關員工權益是否有所變動或受損,產生極大擔憂,一個重視社會責任的企業,除具備照顧投資者及股東基本權益外,還需更進一步保障員工權益、關懷員工及創造夥伴勞資關係,如此才能獲得社會各界對於承接企業的支持與肯定其良好企業形象。壹傳媒面臨經營權轉換等情事更應對企業內部最重要之資源「員工」積極關懷與溝通,為避免員工人心惶惶,雇主應與收購人共同積極主動安排時間與工會進行溝通,針對相關訴求進行溝通說明,以消弭疑慮,解決紛爭,尋求雙贏局面,避免因公司股權轉換而有侵害員工勞動權益之情事。


 


勞委會呼籲,壹傳媒及收購者應盡速對蘋果日報工會提出「新資方接手後不得影響1300名員工的既有薪資福利與勞動權益,且應以具體行動與工會儘速協商、簽署『團體協約』、『編輯室公約』」之要求,努力與工會誠信協商。勞委會更進一步指出,如有接獲雇主違反誠實信用協商相關規定之申訴,且經該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屬實者,勞委會將立即依法處分。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委會


網址: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50a5ae6d:4bc7&theme=&layout=


最後紀錄日期:20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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