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29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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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不動產實價登錄 8月上路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天宣布,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將在八月一日正式上路。未來包括不動產成交案的買方、地政士、仲介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卅天內,完成登錄手續。逾期未登記申報者,將可連續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但自行申報買屋的民眾,則有十五天寬限期。相關交易資料預計十月份開放民眾查詢。這套制度因民眾擔憂資訊將作為實價課稅依據,一度引發爭議,原預定今年七月一日上路,卻往後延了一個月。對此,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昨於內政部記者會上解釋,因行政部門考量延長宣導時間,讓民眾與相關業者更熟悉制度內容,才會核定在八月一日正式上路。


 


對於外界擔憂資訊變成實價課稅依據,簡太郎則說,當初立法院通過「實價登錄三法」時,已明訂在未完成完整配套前,絕不作為課稅依據,民眾無須擔心課稅問題。他指出,自八月一日起,有三種案件需申報登錄,包括地政事務所受理買賣登記案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訂租賃契約書案件,以及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成交案件,即一般的預售屋委託代銷案。



未來,買方、地政士或仲介業者都需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終止卅日內,向地政機關申報登錄。逾期未申報者,主管機關將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緩。但若是買方自行申報,則設有緩衝期;地政事務所在發現民眾逾期後,將主動通知民眾在十五天內完成登錄手續


 


至於申報方式分為兩種,申報人可至地政事物所填寫實價登錄書申報,或上網至內政部「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完成登錄。


 


簡太郎表示,過去平均每月不動產案件交易量約三到四萬件,網路查詢系統將在九月份上線,累積資料;內政部把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區段化處理後,預計十月份,民眾就可上網免費查詢,除非是學術機構要下載大量、批次資訊,才需收費。在相關系統未正式上線前,內政部現有發布房地產交易價格簡訊及部分房仲業者提供的成交資訊,會持續提供查詢。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4%B8%8D%E5%8B%95%E7%94%A2%E5%AF%A6%E5%83%B9%E7%99%BB%E9%8C%84-8%E6%9C%88%E4%B8%8A%E8%B7%AF-213000987.html


最後記錄日期:20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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