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勞委會回應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對於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法之建言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今(8)日至行政院陳情,訴求「職業安全衛生法」應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並納入化學品使用前需實施風險評估、勞工接觸化學品應記錄相關資料及保存,及危害化學品資訊應全面公開透明之修法意見,勞委會說明如下:


 


一、勞委會於去(100)年930日將該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即派員積極向朝野立法委員溝通說明,尤其在去年1214日立法院休會當日上午,勞委會同仁仍然盡最大努力不斷拜會朝野黨團尋求支持,惟未能在立法院該會期順利完成三讀,勞委會深表遺憾。為求更為周延,勞委會自去年12月迄今,又陸續召開11場說明會,積極與相關業界進行溝通說明,並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再送立法院審議。


 


二、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已增列建立化學品源頭管理及風險評估機制,建立勞工暴露及健康檢查資料庫,以強化勞工化學品危害預防措施;另有關化學品營業秘密資訊保護規定部分,未來將符合WTO架構下國際上對於化學品秘密資訊之處理原則,惟對於涉及勞工安全衛生之危害資訊,仍應全部公開


 


勞委會表示,「勞工安全衛生法」之修正內容將廣納各界意見以力求周延完善,並將儘速推動修法程序,以保障所有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網址: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f58741e:50ca&theme=&layout=


最後紀錄日期:2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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