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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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訴狀分類索引:【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及教學)總目錄分類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005.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1.12.1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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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委任狀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70條第1項、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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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委任狀




























民  事  委  任  狀



 



姓名或名稱



出生


年月日



職業



住居所或營業所、


郵遞區號及電話號碼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姓名、住址、郵遞區號及電話號碼



委    任    人



 



 



 



 


是否聲請『案件進度線上查詢服務』:


(聲請本服務,請參考網址: http://cpor.judicial.gov.tw


□否


□是(以一組E-MAIL為限)


電子郵件位址:


 



 



受    任    人



 



 



 



 


是否聲請『案件進度線上查詢服務』:


(聲請本服務,請參考網址: http://cpor.judicial.gov.tw


□否


□是(以一組E-MAIL為限)


電子郵件位址:


 



 








為 委 任 訴 訟 代 理 人 事


委任人因  鈞院      年度        字第                          


事件,委任受任人為訴訟代理人,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並有(或者但無)民事訴訟法第70條第1項但書及第2項所列各行為之特別代理權。依同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提出委任書如上。


 


 


法院  公鑒


 


委任人


 


受任人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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