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6.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 80年台抗字第66


    旨:


法院為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後,抵押權人即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若該抵押權人嗣後重複聲請法院裁定拍賣,為無實益,應不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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