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5年台上字第1941


    旨:


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項之撤銷訴權,依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該項法定期間為除斥期間,其時間經過時權利即告消滅。此項除斥期間有無經過,縱未經當事人主張或抗辯,法院亦應先為調查認定,以為判斷之依據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4年台上字第1426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5年台上字第2065


    旨:


所謂最高限額抵押權者,乃為預定抵押物應擔保債權之最高限額所設定之抵押權。如所預定擔保之債權非僅限於本金,而登記為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若干元,其約定利息、遲延利息及約定擔保範圍內之違約金,固為抵押權效力之所及,但仍受最高限額之限制,故其約定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連同本金合併計算,如超過該限額者,其超過部分即無優先受償之權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4年台上字第1550


    旨:


票據之偽造或票據上簽名之偽造,不影響於真正簽名之效力,票據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依原判決之認定,以上訴人及王某為共同發票人之本票,僅王某為發票人部分係屬偽造,上訴人之簽名既為真正,其為發票人部分則仍屬有效之票據,不在應依法沒收之列原判決併予宣告沒收,自非適法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5年台抗字第553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4年台上字第2525


    旨:


懲治走私條例第三條第一項之運送走私物品罪,並不以運送他人所有或持有之走私物品為限,即為自己運送者,亦包括在內,故不論運送人係為他人運送或為自己運送,均應成立運送走私物品罪。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5年台上字第2676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4年台非字第190


    旨:


有罪之判決書,其認定事實、所敘理由及援用科刑法條均無錯誤,僅主文論罪之用語欠周全,於全案情節與判決本旨並無影響,難謂有判決理由矛盾之違法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5年台上字第2760


    旨:


耕地因災歉致收穫量不及三成時,應予免租,固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所明定。惟該項所定免租,仍應依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程序辦理非謂耕地收穫量,一旦因災歉不及三成時,毋庸踐行任何法定程序,即當然免租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4年台非字第195


    旨:


刑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者,應僅限於外國人始有其適用。倘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縱同時具有外國國籍,即俗稱擁有雙重國籍之人,若未依國籍法第十一條之規定,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則其仍不失為本國人民,與一般所謂「外國人」之含義不符,自無刑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之適用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5年台上字第2776


    旨:


國家賠償法第三條所定之國家賠償責任,係採無過失主義,即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並因此欠缺致人民受有損害為其構成要件非以管理或設置機關有過失為必要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3.1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4年台上字第5360

高雄-楊岡儒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