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律師補註:


目前本案已提起再抗告程序,因此新聞中所提「爭遺產敗訴」以及「北院二審合議庭近日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云云,由於北院合議庭係廢棄原裁定(原裁定廢棄、原審之聲請駁回),兼以本件已依法提出「再抗告」,故基本上系爭案件尚非確定。(最後記錄時間:2013123日)


 


原標題:伺候東光鋼鐵老董12 爭遺產敗訴


已故前東光鋼鐵董事長、士林機電常董甘OO過世後,他生前最後12年的同居婦人王OO被甘家後代掃地出門,王OO提告要求酌分11分之1的遺產即25800萬元,甘家後代拒絕;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裁定,王婦無權分產,甘家只須支付她487萬元生活費;全案仍可抗告。


 


王婦委任律師表示,因裁定出爐後已結束委任關係,不便代她發言,但王婦對台灣司法感到失望,考慮再提抗告。


 


63歲王OO提告,她於84年透過朋友介紹,在麻將桌上認識甘OO86年甘OO喪偶後,開始追求她,2人同居12年但未結婚


 


她說甘OO晚年一身是病,都由她照顧,有實質夫妻關係,甘OO每月給她10萬元生活費,不定期給她10萬至30萬元零用錢,過年紅包固定100萬元,還送她3輛車,並讓她以家族長媳身分出席婚喪喜慶,她每天扶甘運動,並為他煮飯、洗澡,同床而眠;牌友作證指甘OO稱呼王OO為「老伴」,他們也習慣叫她甘太太。


 


老伴? 甘家後代:管家


王婦指控,甘OO3年前過世,出殯第二天,甘的兒女就不讓她使用電梯、冷氣、電話,將廁所停水,水壺收起來不給她喝水,把床移走,又趁她出門後換鎖,使她不得其門而入,「生活陷於困頓」。


 


王婦認為甘家遺族應酌分遺產給她,甘OO的遺產少說也有100億元,她認為應分成11份,5位子女各分2份,她也要算1份,以公告價計算應分得2.58億元。甘家兒女答辯,王婦戶籍未遷入甘家,可見父親並沒有和她永久同居的打算,她頂多是老父的管家,且王婦女兒在台北市精華地段擁有2棟房產,開賓士名車,足證王婦生活並非沒有著落,且父親過世後,王婦仍常打麻將,11000500元,生活應屬無虞。


 


北院家事法庭調查,王婦有多筆股利收入,11女也有照顧母親的能力,裁定甘家只須支付她每月25000多元生活費,以國人平均餘命計算,應支付487萬元;王婦不滿抗告,北院二審合議庭近日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此部分請詳兔寶寶律師之前揭補註)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4%BC%BA%E5%80%99%E6%9D%B1%E5%85%89%E9%8B%BC%E9%90%B5%E8%80%81%E8%91%A312%E5%B9%B4-%E7%88%AD%E9%81%BA%E7%94%A2%E6%95%97%E8%A8%B4-202039696.html


最後記錄日期: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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