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1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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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訴狀分類索引:【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及教學)總目錄分類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7-045.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2.9.1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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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聲請再審狀(發現確實之新證據)


相關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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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聲請再審狀


案號:


股別:


聲請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因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聲請再審事:


一、按有罪之判決確定後,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


  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為受判決人之利


  益,依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得聲請再審。


二、聲請人因○○○案件,經○○○○○○法院○○年度○○字第○○○


  號判決判處罪刑確定。該確定判決認定聲請人犯罪,是根據……


   寫明判決所憑之證據)。但是……等情(說明所發現之新事實),有……


  (寫明所發現之新證據)可資證明,足認聲請人應受無罪之判決。


三、聲請人因未發現前開證據,致未主張該有利於己之情事,始被判處罪


  刑確定。為此,依法聲請再審,請貴院明察,裁定准予開始再審。


此致


○○○○○○法院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聲請人   ○○○(簽名蓋章)


 


2012.1.10起補註:目前兔寶寶律師新買的電腦,用的是正版WIN7,雖然一再調整「訴狀範例」的格式跟編排(原文跟貼文草稿都顯示正常排版),然而部落格貼文仍然多多少少會跳行,請大家多多原諒!Orz…也請大家多體諒兔寶寶律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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