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誤診被割膽? 法官怒告5醫師求償900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詹建富/台北報導】 2012.06.08 02:50 am


台北地院審判長李英豪到台大醫院健檢,醫師說膽囊有息肉;台大醫院肝膽外科醫師胡瑞恆建議開刀摘除膽囊術後發現膽囊沒息肉。李英豪怒告五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求償九百萬元。


 


李英豪做過麵包師父,苦讀考上司法官;審理力霸掏空案痛罵官員包庇,同事形容他作風強悍、嫉惡如仇。經此事件,李英豪昨天說,他堅決反對醫療除罪化;如果發生醫療疏失,醫師都免負刑責,醫療疏失問題將層出不窮。


 


台大發言人譚慶鼎昨天表示,這起案件的關鍵是醫病雙方對於「膽囊息肉」的認知差異;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感嘆:「外科如果動輒被告,以後就只有請菲律賓醫師來開刀了。」


 


譚慶鼎表示,不論膽囊內壁的突出物成分為何,從術後病理檢查發現,李英豪有慢性膽囊炎及細砂型膽囊結石,膽囊確有切除必要;而且該案送請醫療鑑定,也判定台大診斷沒有瑕疵


 


李英豪說,他從一九九八年起每年到台大醫院健康檢查,第一年做完超音波掃描,醫師就說他的膽囊有一顆息肉。二○○八年十月的例行檢查,息肉都存在,當時的健檢醫師賴祐平建議他半年後再追蹤。


 


○○九年四月,他掛胡瑞恆的門診,胡看了半年前的健檢報告問診不到二分鐘就決定開刀術後回診,胡竟說膽囊無息肉,但有慢性發炎,應該是誤診了。他因為被割掉膽囊,現在一吃肉就拉肚子,生活品質受到嚴重影響。


 


李英豪認為,胡瑞恆僅憑半年前的健康檢查報告,沒有再以先進核磁共振或電腦斷層掃描確認就動刀過去十一年幫他健檢的四名醫師,也沒有以先進儀器檢驗,均屬重大醫療疏失


 


法院本周二開庭,胡瑞恆改口稱李英豪的膽囊有息肉,必須切除。李英豪氣得說,絕對告到底。法院擇期再開庭。


 


案件在「醫聲論壇」引起回響。有醫師說,「今後台灣每一檯刀,哪怕是割雞眼都要做磁振造影」;也有人說,「外科醫師拿走法官的膽?法官也拿走外科醫師的膽」;「很快的,外科醫師會跑光了」。 2012/06/08 聯合報】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網址: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46234.s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2.6.8


 



進階閱讀: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醫療法專欄(27)】醫療疏失之基礎判定:侵權行為之故意或過失:注意義務、臨床醫療行為準則、應依照醫療常規(醫療慣例)進行合理之檢查與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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