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4.1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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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106.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2.4.1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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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起訴狀(宣告監護之訴)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624條之4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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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起訴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原告○○○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被告○○○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提起宣告監護之訴:
訴之聲明
一、請求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為被告之○○(請寫兩人關係),前以被告罹患○○○,且已精神
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
思表示之效果),而聲請貴院准予裁定被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經貴院以
○○年度○○字第○○○號監護宣告受理在案。詎貴院在鑑定人前訊問被
告,並就被告精神或心智狀況訊問鑑定人後,竟依職權裁定被告為受輔助
宣告之人。惟被告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確已達應受監護宣告之程
度,貴院不察,遽為輔助宣告之裁定,即有不當。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624
條之4第2項規定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貴院判決如訴之聲明。
此致
○○○○地方法院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2012.1.10起補註:目前兔寶寶律師新買的電腦,用的是正版WIN7,雖然一再調整「訴狀範例」的格式跟編排(原文跟貼文草稿都顯示正常排版),然而部落格貼文仍然多多少少會跳行,請大家多多原諒!Orz…也請大家多體諒兔寶寶律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