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2.9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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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068.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2.2.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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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抗告狀(駁回再審裁定)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482條、第488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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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抗告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抗告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即再審原告) (住址)
相對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即再審被告 (住址)
為不服○○○○法院○○年度再字第○○○號裁定駁回再審之訴,依法提
起抗告事:
一、抗告人在原確定判決的法院審理中,雖曾主張清償的事實,但以該項證物一時遺失,無從提出證明,而遭認定空言主張,予以駁回上訴確定。事後抗告人已尋獲清償證書,該清償證書如在前確定判決的訴訟程序終結前提出,則一經審酌,必可受有利的判決。為此,抗告人依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提起再審之訴。未料原確定判決法院認抗告人再審之訴為不合法,以裁定予以駁回,實難令人甘服。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482條規定,對該裁定提起抗告,請貴院明察,將原裁定廢棄,更為合法的裁定。
此 致
○○○○○○法院轉送
○○○○○○法院 公鑒【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2012.1.10起補註:目前兔寶寶律師新買的電腦,用的是正版WIN7,雖然一再調整「訴狀範例」的格式跟編排(原文跟貼文草稿都顯示正常排版),然而部落格貼文仍然多多少少會跳行,請大家多多原諒!Orz…也請大家多體諒兔寶寶律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