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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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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訴狀分類索引:【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及教學)總目錄分類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2-008.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1.12.2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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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狀(勞資爭議事件)


相關法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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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聲請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即債權人)   (住址)


相對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事:


壹、聲請事項


一、聲請鈞院裁定認可兩造之間有關工資等爭議案,即附件○○市政府民國○○年○月○日○○字第○○○號函相關調解紀錄准予強制執行。


二、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貳、聲請事實及理由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9條規定:


一、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依其內容當事人一方負私法上給付之義務,而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暫免繳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暫免繳執行費。


二、前項聲請事件,法院應於7日內裁定之。


三、對於前項裁定,當事人得為抗告,抗告之程序適用非訟事件法之規


定,非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請敘明相關事實及理由)


此致


○○○○○○法院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聲請人   ○○○(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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