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1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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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法官法」完成立法 司法改革邁大步


更新日期:2011/06/16 15:15 張德厚


不適任法官問題被民眾詬病已久,歷經23年的推動,立法院終於在14日三讀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的退場機制。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法官法」保障優良法官、淘汰不良法官,是顆「定心丸」。馬英九總統也指出,建立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能讓法律更貼近人民合理的期待,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心,是司法改革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外部參與評鑑 建立法官退場機制


司法院在1988年就開始研訂法官法草案,歷經23年,終於完成立法。根據「法官法」的條文內容,司法院將設立「法官評鑑委員」和「人事審議委員會」,並且都納入外部評鑑機制,遴聘專家學者對法官進行評鑑。


 


「法官評鑑委員」除了3年須完成一次法官全面評鑑外,平時也可接受各機關請求,對個別法官進行個案評鑑。未來對怠惰、濫權、品操不好的法官,法院、檢察署及律師公會等都可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官評鑑委員認為有懲戒必要者,可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確定彈劾後,再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最重將可免除公務員資格。司法院長賴浩敏說:『(原音)司法院設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4人組成。評鑑委員審查結果認為法官懲戒必要者,由司法院送監察院審查;無懲戒必要、但懲處必要者,則送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處理。』


 


如果評鑑委員會認定法官失職行為僅達記過標準,則可將全案移回「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人審會負責法官的任免、停職、解職、升遷、考核和獎懲,人審會並設置3名經外部推舉、交司法院長遴聘的專家學者。不過,外部專家學者只有在涉及法官進場、退場機制時才有表決權,對於內部一般調動,則僅可表示意見,沒有表決權。對於法官評鑑機制納入外部成員,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希望各界一起監督外部力量,以免黑手伸入內部運作。謝國樑說:『(原音)我們引進外力,是希望讓客觀力量監督這些法官,而不是讓外面的黑手伸入法官的運作、伸入人審會的運作,所以就這一點,雖然我們讓步了,可是要請大家繼續監督這些外部委員。我們要的是好的外部委員,是可以讓人審會加分,可以讓它的獨立運作更好的委員,而不是讓外面黑手伸進來。』


 


◎多元進用 降低「奶嘴法官」比例


由於近年經過考試進用的法官平均年齡有愈來愈低的趨勢,甚至有年輕法官沒有社會經驗,從「家門、校門」出來後,便考上法官、進到「衙門」,被稱是「奶嘴法官」。為了確保司法審判品質,法官法也進一步擴大法官、檢察官的進用方法,新增公設辯護律師與曾經執行律師業務達到一定年資者,或者從法律系所畢業、曾任公私立大學專任師資6年以上,且講授法律科目2年以上,有法律專門著作,具有任用資格者,都可以經主管機關遴選出任法官或檢察官。法官法除擴大法官的進用途徑外,立法院會甚至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在10年內將考試進用的比例降至當年度需用總人數的20%以下。


 


◎賴浩敏:「法官法」是定心丸 實踐司改起點


司法院長賴浩敏指出,法官法不僅健全法官人事制度,也為司改建立堅實基礎,同時保障了人民的訴訟權益。賴浩敏說:『(原音)不良法官的退場機制優良法官的保障機制是一體兩面、不可偏廢,兩者一定要可兼顧,這樣的法官人事制度才是全體人民的福祉,這正是「法官法」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


 


賴浩敏說,「法官法」代表著實踐司法改革的起點,可說是顆「定心丸」。賴浩敏說:『(原音)我們除了感覺有鼓舞、有定心丸的作用之外,我們感覺這是責任的開始,真正更進一步實踐司改責任的開始,因此,全體司法同仁一定會戰戰兢兢,秉持立法精神,做好我們應該做的工作。』法官協會也表示,法官法一方面強調法官的自律自治,另一方面也建立了全民所關注的退場機制,將可督促法官謹慎忠勤、迅速、妥適的進行訴訟程序,並做出公正判決,法官法的通過,將讓法官們更戒慎恐懼。


 


◎總統:司法改革重要里程碑


司法改革是馬英九總統的重要政見之一,馬總統一直高度關注法官法的立法進度。馬總統表示,台灣曾爆發司法官貪瀆風波,以及引發輿論爭議的判決,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他認為「正人先正己」,法官法完成立法,建立起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能讓法律更貼近人民合理的期待,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心,這是司法改革史上的重要里程碑。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轉述:『(原音)這次通過的「法官法」中,強化了不適任法官的淘汰機制,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及法官評鑑委員都會引進外部成員,這樣的改革可以讓台灣司法制度可以更透明、更進步。所以馬總統認為,法官法的通過,可以改善法官審理案件的效率與品質,讓司法改革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馬總統指出,將繼續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讓相關法律制度的發展能與時俱進,不辜負社會的期待促使法官對個案判斷能兼顧法理與社會動態,絕對不能再讓少數不適任法官折損司法威信。馬總統強調,3年來在司法改革上的具體努力,讓台灣揮別了貪腐弊案及違法亂紀的陰霾,「改變已經發生、改革不能中斷」,政府會快馬加鞭持續推動司改,捍衛司法與社會正義。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16/58/2tfd5.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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