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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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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車保固期間不必然保固!


 


消費者要注意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發現部分消費者在購買新車後,因自行找其他車廠改造、拆卸、加裝設備或變更原廠規格,致車輛發生故障,甚至發生火燒車意外,原車廠均以車輛業經改造、拆卸、加裝設備或變更原廠規格屬購車保證書不負保證修理事項,因此縱令新車仍在保固期間,仍遭原車廠拒絶免費保固維修。因此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為愛車改裝前應審慎考慮,避免類似糾紛之發生。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有民眾於購買新型機車後,於保固期間內發現即使加滿汽油後,油錶仍無法顯示出加滿汽油之情形,經洽請經銷商送回原廠檢修後發現,車主曾自行找其他車行改裝車燈,導致改裝線路影響汽油泵浦,因而影響汽油計量表,因此拒絶免費保固維修


 


另一件則是民眾在購入新型汽車後,隨即找其他廠商協助改裝音響喇叭,日後卻發生火燒車事件,雖然消防局鑑定起火點可能為其他機械設備,然究竟是否為車主改裝音響喇叭設施所引起,或單純其他車輛機械故障引起,無法完全判斷,致車商與消費者爭執不下。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上開機車油表問題,為車主自行改裝車燈,屬購車保證書第三條不保之事項,故原廠不予保固,非無理由。至於火燒車問題,雖然改裝不一定是火燒車主要原因,但有可能在改裝後增加該車電流負擔,而不排除是火燒車間接原因之一。


 


雖然前述二件消費爭議個案,最終消費者與業者已達成和解,但是消費者仍然付出了時間、金錢與精力的代價。因此行政院消保處特別提醒消費者購買新車不必然有保固維修,應儘量避免自行改造、拆卸、加裝設備或變更原廠規格,除可確保自身生命財產的安全外,並可避免發生車輛瑕疵時,原廠保證書不保固之爭議。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網址:http://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3840722B002ADEAB&sms=24189F087F1BA692&s=64DB862300BDEDCF


最後紀錄日期:2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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