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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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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有位朋友抱怨說道:『您很難約耶,要跟你約吃飯都不行!


 


兔寶寶律師想了想,回答說:


『沒辦法,時間都已經排滿了~_________~


 


所以~~所以,就寫了本篇『兔寶寶律師的一天(流水帳)』。


另外,今日訪客有著:


好友的學弟、公部門之學生(是主管喔^^)、81歲的老伯伯、親友…等等,


由於主要都是詢問或解決法律問題,那就用「當事人」統稱。


(時間上,例如:開庭時間,有稍稍挪動一點點,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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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寶寶律師的一天(2010/10/15)行程如下:


(一)早上AM.8.30,當事人A已經在樓下等,


1.兔寶寶律師跟他解釋刑事相關書狀的內容。(約莫AM9.20完畢)


2.接到內政部某公部門學生電話,說下午至高雄開會,可否PM5.00之後來訪?


並且討論問題。兔寶寶律師說PM5.00~5.30之後OK


 


(二)AM.9.30檢視相關書函、信件、開庭通知…等等文件。並通知助理,原定上午的閱卷,應該下午才能去閱卷,請他們通知律師公會。


 


(三)AM9.45出門,到市府某局開『法規草案及研究』會議,


(草案法規、總說明及立法說明,是兔寶寶律師主筆)


AM10.0011.45,會同都發局、法制局、高雄縣政府等單位一同會商討論。


(細部涉及縣市合併之變革,行政裁罰之適當性,地方制度法,法制過渡期間,其效力延展等問題)


(關於法規草案討論,很感謝前述單位長官們意見的彙整,真的很謝謝。)


下週一準備提報市府法規會等單位討論。


 


(四)PM.12.10回到事務所,當事人B討論問題,一起用中餐。(請助理買便當)討論到PM1.25,送當事人B下樓。


 


(五)在樓下看到另一位當事人C在樓下等,


兔寶寶律師問道:『(前略),我不是跟您約下午4點之後?


當事人C說道:『他等不及了,要看看我會不會剛好下樓


(當事人C原本PM3.00開偵查庭,由於尚未委任,我只是幫他檢閱資料,


所以此次我請他自己先去


(因為問題爭點單純,初步判定,檢察官應該會做不起訴處分)


 


(六)PM1.40上樓,與當事人DE兩位討論案情(約定PM1.30面談)。


 


(七)PM2.30至高雄地院開庭。


 


(八)庭後,至法院閱卷室閱卷。約莫PM3.40


1.撥打電話給當事人F,跟他報備閱卷內容及下週要開準備程序。


2.撥打電話至台北健保局,跟學生好友報告信函及相關事務,請她放心。


 


(九)PM3.50回到事務所,


當事人C又已經在樓下等,


之後,跟他一起討論本次偵查庭及其他相關案件內容;


討論中途,當事人G已經在事務所的第一會議室等待。


 


(十)PM4.25與當事人C討論完畢,趁當事人G讀閱資料(土地糾紛),


撥打電話,通知另一件公務。


 


(十一)PM.4.30與當事人G討論本件訟爭之處理模式,決定接受委任。


聯繫下週一再補充所需資料。


 


(十二)PM5.15與當事人G討論完畢,送他下樓


 


(十三)PM.5.20當事人H來電(H是委任其他律師,但是會詢問兔寶寶律師意見),說明目前訴訟狀況,兔寶寶律師跟他分析本件訴訟問題癥結。


(當事人H之前於委任其他律師之後,仍執意要委任兔寶寶律師,但是被婉拒)


(兔寶寶律師對於當事人委任其他律師之案件,都會尊重原律師之決定,並希望其訴訟順利及圓滿。)


 


(十四)PM.5.35公部門學生來訪,開始討論法律問題。至PM.6.45結束。


兔寶寶律師陪她走去市議會捷運站,她搭高鐵北上返家


 


(十五)PM7.05兔寶寶律師走回事務所。


 


(十六)兔寶寶律師在事務所檢閱文件。


PM.7.10當事人I來電,說明締約及履約問題。


說明完法律問題,兔寶寶律師幫當事人I撥打電話給契約之對方。


協商初步無共識。


 


(十七)PM.7.35撥打電話至新竹,聯繫商務會議中的當事人J


 


(十八)PM.8.00在次撥打電話給當事人I契約之對方,協商獲得成果。


 


(十九)PM8.10接到事務所樓下電鈴。獲得一個驚喜。


(驚喜部分賣個關子,下次再另外寫文章跟大家報告^^


 


(二十)PM9.00跟當事人J回報;PM9.15跟當事人I回報。


 


(二十一)兔寶寶律師返家,洗澡後,看看小兔子們,


(老婆大人今天去台南跟兩位同學聚餐,有位同學從美國回來,所以不在家)


PM.9.50開始寫早上討論後『法規草案』之修正部份。


 


(二十二)PM.10.30老婆大人回到家,跟老婆大人聊聊天


 


(二十三)PM.11.15開始寫本篇流水帳(本部落格史上最無趣的一篇!)。


 


(二十四)PM.11.58流水帳寫完,


…又準備再開始寫『法規草案』之修正部份。(2010/10/16準備開始寫)


 


滿滿的一天過完了,


以上就是兔寶寶律師的一天,嗚嗚~~~~~報告完畢


新的一天持續努力中。^_____________^


 


後記:『寫給某位好朋友』:


兔寶寶律師的細細唸:


所以~~所以~~~~(給某位好朋友)


兔寶寶律師說:『真的沒時間陪您吃飯,改天約吃飯在一起聊。』


(不可以在跟我生悶氣了喔!真的今天沒辦法啦~~嗚嗚嗚~~我都想哭^^


 


祝福大家安好與順心如意


楊岡儒律師  謹筆


2010.10.15.PM.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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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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