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2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酒駕撞人回頭輾死 改判無期
男子洪OO去年酒後開車,撞傷廖姓老翁後,又開車回原地輾斃老翁,南投地院依殺人罪判他徒刑20年,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說,洪男在眾目睽睽下行兇,凶殘手法駭人,令人髮指,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去年5月3日晚上,洪OO (25歲)酒後開車回家,經過草屯鎮芬草路,追撞前方騎機車的78歲廖姓老翁。洪OO肇事逃逸,巨大撞擊聲,引來多位路人查看,有人熱心拿餐桌、三角椎圍住人車,避免老翁又被車撞,呂姓女護士下班經過,也上前救人。
洪OO肇事後,回到車禍現場,看到已有路障,有人搶救老翁,陳姓男子站在路障前擋人車闖入現場。洪OO突發凶心,開車衝進路障內,陳姓男子揮手阻擋無效,洪OO加速衝破三角錐,陳男及時跳開,洪OO開車來回輾壓老翁的頭部,直到老翁顱骨破裂才離開,老翁送醫急救不治。
一審判洪OO徒刑20年,他不服上訴,認為判太重,檢察官認為判太輕也上訴,檢察官說,一審量刑有輕縱之虞,不能符合社會一般人民期待。
二審法官說,洪OO在眾目睽睽下公然行凶,泯滅人性,兇殘犯罪手法、過程駭人心目,令人髮指,他雖坦承犯行,賠被害人家屬30萬元,但輕忽別人生命權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因此改判他無期徒刑,公共危險與過失傷害罪不得上訴,殺人罪刑還可上訴。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9%85%92%E9%A7%95%E6%92%9E%E4%BA%BA%E5%9B%9E%E9%A0%AD%E8%BC%BE%E6%AD%BB-%E6%94%B9%E5%88%A4%E7%84%A1%E6%9C%9F-184900344.html
最後記錄日期: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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