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7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個資法上路 起訴書滿紙OOO
個資法上路,各地院檢公文書類,紛紛以圈圈取代兩造姓名等資訊,其中尤以台中地檢署的「台中市原民會主任秘書等人貪污案」起訴書,竟連市政府單行法規「場地及宿舍使用管理辦法」也出現一長串OOO,整份起訴書一萬一千字,有近3成以OOO代替,全篇沒人讀得懂、離譜至極。個人資料保護法10月1日上路後,法務部通令,起訴書被告和告訴人等的名字,將以一到兩個圈圈代替,起訴書和不起訴書也不再主動公布,只有案件涉及公益時,才會選擇性提供媒體。
單行法規也打圈、台中地檢離譜至極
但有地檢署接獲法務部指示和傳真資料後,不僅被告和告訴人的名字以圈圈掩蓋,整份起訴書「滿紙都是OOO」,不少檢察官和法官傻眼,懷疑地檢署將個資法無限上綱,忽視民眾知的權益,戲稱日後林益世的起訴書也要變「林OO」,媒體將無法發揮監督政府及警世效果。
其中最矯枉過正的,要算中檢一份貪污案起訴書,竟將台中市單行法規也變成OOO;該案是公務員讓民眾免費使用場地,免繳場地費3萬元,起訴4名公務員貪污罪,該場地市府定有的使用管理辦法到處都查得到,為何要OOO?起訴書中連借閱該場地日期也OOO,這些與個資法規定有何牴觸相關?
拿到起訴書的媒體記者試圖「填空」,但填不到三行就填不下去,因為完全看不懂起訴書意思,記者向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反映,他回答自己也看不懂,撰寫這份起訴書的書記官(兔寶寶律師補註:應該是書記官『修改OOO』之意思,起訴書係由檢察官書寫),是他看過O得最認真的,成為個資法上路後的奇聞。
竹檢一份起訴書,光第一行25個字,也有15個O,媒體記者看了是好氣又好笑。
媒體看不懂猜不透 、「完全偵查不公開」
司法人員私下表示,法務部被這個法案嚇得「全面緊縮」、「全面封鎖」,檢察官私下表示,原本檢察官還有媒體監督,現在只要抬出個資法,記者問不到東西,不出幾個月就不需要派記者採訪,真正作到「完全偵查不公開」。
對此,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說,基本上由法務部統一決定,如果記者看不懂,再說吧!新竹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陳佳秀則說,法務部沒有進一步指示之前,依據法規的作法只能如此,不過昨天開始,已讓被告的姓氏保留、同時地址也出現到鄉鎮市。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呂幸玲表示,記者需要起訴書或不起訴書等書類,必須與社會大眾利益有關,並將足以辨別身分的內容塗掉,才會拿出來。
地檢矯枉過正、法部:彙整後檢討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指出,起訴書隱匿當事人姓名,主要是依個資法規定保障民眾隱私權,但隱私如具公益性仍應公布,至於有地檢署將當事人姓名全以圈圈圈代替,陳守煌認為矯枉過正、不適當。他表示,如各地檢署對是否公布姓名和起訴書的差異過大,將要求檢察司彙整後再行檢討。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網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5%80%8B%E8%B3%87%E6%B3%95%E4%B8%8A%E8%B7%AF-%E8%B5%B7%E8%A8%B4%E6%9B%B8%E6%BB%BF%E7%B4%99-202815890.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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