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本次連續引用兩篇相關新聞及一篇比對新聞,請朋友們特別注意,攸關醫療糾紛或訴訟,其主要之判定關鍵,仍在於『是否違反醫療常規』或『違反醫療慣例』。
兩篇相關新聞:
【兔寶寶醫療新聞(40)】急診室醫師,業務過失判刑確定(1)
【兔寶寶醫療新聞(41)】急診室醫師,業務過失判刑確定(2)
比對之醫療新聞:【兔寶寶醫療新聞(38)】摘膽法官告台大醫生 法院勸和
也請朋友們思考下列兩點:
1.『醫療專業需求之必要性』(請參酌新聞比對)
2.『一樣是專業人士,為何具有醫療背景之醫師,仍對本件堅持提告?』
另外,衷心希望朋友們能仔細讀閱這兩篇新聞,兔寶寶律師認為,觀看之後,會對醫療糾紛的制度、醫師專業責任、除罪化之思維及病患權益保障等層面,都會有深刻之理解。
所引用之新聞中,有段要特別臚列,兔寶寶律師想,只要有醫療糾紛經驗之人,相信對這報導會特別感觸。
『醫界最近力推醫療疏失刑事除罪化,張少萌卻堅持告同業到底。張表示,林醫師與仁愛醫院至今不願認錯,連一通道歉電話都沒有,還說是媽媽不馬上簽手術同意書才生憾事,讓媽媽哭出來,到現在父親的遺照還收在櫃子裡不敢拿出來…
張少萌兄弟三人都是醫生,張少萌提告後,檢察官原依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對林文允不起訴;張提再議,質疑病歷啟人疑竇。他父親一時十五分到急診室,病歷卻貼一點零二分心電圖;七時四十分父親心肌壞死,護士偽填「病人無不適的主訴」。
(上開引用部分,請參閱前揭醫療新聞及網址: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11896)。』
衷心希望,這世界永遠不要有紛爭。
祝福大家安好與順心如意
楊岡儒律師 敬筆
2012.9.13.AM.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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