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保障職場母性身心健康,勞委會委託開設「職場母性健康諮詢門診」


 


母親節將至,為加強職場準媽媽或新手媽媽哺乳期間之健康保護,勞委會特別委託九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開設「職場母性健康諮詢門診」,提供準備懷孕、妊娠與產後哺乳的女性工作者有關工作及環境危害暴露之評估與適性之配工建議及相關諮詢等服務,而該評估建議可作為事業單位採取相關母性保護措施之參據,提供安全、健康、友善及尊嚴之工作環境


 


在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之原則下,提高女性工作者勞動參與率,已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依據行政院主計處資料顯示,我國女性之勞動參與率已由90年之46.1%提升至100年之49.97,營造女性勞工身心健康之友善工作環境已成為當前迫切的議題,其中又以母性保護至為關鍵。依據相關文獻顯示,有些職場之危害暴露不僅影響女性本身健康,亦會影響下一代之孕育,面對國內少子化、高齡化之社會變遷趨勢下,加強母性健康保護不僅是勞工議題,亦為社會安全及婦女人權保障之一部分。歐盟於1992年公布懷孕、產後及哺乳勞工指令,國際勞工組織亦於2000年修正母性保護公約,對妊娠或哺乳中之工作者,採取危害暴露評估等母性健康保護措施。勞委會爰積極推動母性健康保護措施。


 


目前於職場上,影響母性健康常見之危害因子如下:


1.化學物質(如鉛、汞、鉻、砷、抗癌藥等)可能造成不孕、增加流產或死產率,亦會影響胎兒的神經系統與認知功能與低出生體重等。


 


2.物理性危害(如噪音、震動、高溫、提重物、游離輻射、異常氣壓、久站、久坐、輪班) 可能造成孕婦傷害及引起早產、流產、畸胎、影響胎兒骨骼成長等。


 


3.生物性危害(B肝病毒、水痘、帶狀泡疹病毒、弓形蟲、德國麻疹等) 可能造成胎兒體重過輕、流產、畸胎等。


 


勞委會表示,瞭解職場上常見之職業危害,可使妊娠期間之母體與胎兒獲得妥善保護,歡迎事業單位或女性工作者可多善用本服務資源,於必要時亦可請醫師開立評估建議書,作為採取必要之控制措施(消除或控制危害、調整工時、變更工作等措施) 以維護職場母性身心健康與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健康。


 


勞委會委託辦理之「職場母性健康諮詢門診」於5月起試辦(門診時間表如附件),由職業醫學科與婦產科專科醫師共同合作提供女性工作者工作狀況與危害暴露評估之相關諮詢服務,需要者可逕洽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洽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諮詢(電話:02-3366-8266。此外,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依規定應聘僱或特約之從事健康服務之醫師者,亦可向其洽詢以提供工作適性之相關建議。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網址: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facbf38:7974&theme=&layout=


最後紀錄日期:20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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