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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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039.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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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起訴狀(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2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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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起訴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原告○○○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被告○○○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依法提起訴訟事:
訴之聲明
一、確認被告持有原告○○年○月○日所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元,
到期日為○○年○月○日之本票債權不存在。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被告持有原告於民國○○年○月○日所簽發,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元,到期日為○○年○月○日之本票乙紙,聲請 貴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惟該系爭本票並非原告所簽發,而系爭本票上發票人之簽名固非原告所自寫,再該印章亦為被告所盜刻,此由本票上發票人簽名之筆跡與原告之筆跡顯然不符,且該印章亦與原告之印鑑章不相吻合自明。而 貴院未察,竟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有害於原告之權益,為此爰依非訟事件法第195 條第1項規定,狀請 貴院鑒核,賜為如原告訴之聲明之判決,而維權益。
此致
○○○○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裁定影本乙件。
證物二:印鑑證明正本乙件。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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