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2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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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這次的心情故事,算是兔寶寶律師的細細唸,
請大家多多見諒。
然而,我想有生之年,
我跟妻子一定會去澳洲的『烏魯魯巨岩(原住民語Uluru)』,
在那個俗稱的『世界的中心』,一同呼喊愛情。
祝福大家安好與順心如意
楊岡儒律師 敬筆
2011.8.23.PM.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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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如果你心愛的人罹患絕症,只剩餘幾天可活,』
『唯一救活她的方法,是你們永遠不能再相見。』
『你會怎麼做?』
看了這個問句,突然一陣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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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多麼困難的抉擇?
又是多麼無情與殘酷?
我說:『只要她能過的好,我願意。』
又說:『如果她能遺忘,我也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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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大人問了這個問題,
當我回答完,老婆大人愣了一下,說道:『你看過漫畫「翼」的內容?』
(裡面的『小狼與小櫻』就是這個情形,『小櫻』遺忘了記憶)
(老婆大人知道兔寶寶律師不看愛情小說,所以沒問日文小說『在世界中心呼喚愛』的類似內容。)
(另外,上次寫到【心情故事】輕閉雙眼的願望)
(裡面的歌曲(歌詞),就是這部電影的主題曲;由 平井堅 先生主唱,真的很巧!)
我笑了笑,沒有回答。(印象中,以前有看過片段,但不是這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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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說過:
小說或漫畫可以很虛幻,
真實的生活,卻很實際。
當我們面臨生離死別的困境,
如果,這確實是唯一的條件,
我想:『(某種程度上)遺忘的人,總比記得的人幸福。』
(然而,對遺忘的人來說,這觀點並不是很公平的。)
問題是,留下來的人,或者留住記憶的人,有多麼痛苦?
當望著自己最心愛的人在身邊,然而她卻完全不知情時,
或如小說中的名言: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
『而是我站在妳的面前,妳卻不知道我愛妳。』
只是,這樣真的就是『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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