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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1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司法新聞【再培養也是開計程車的,算公然侮辱?】

 

本件司法新聞,聯合報及蘋果日報,
主要標題都是用:
(聯合報)「再培養也是開計程車」
(蘋果日報)「 「開計程車的」《法院認證》算侮辱 」

 

我們來看看這個新聞,其客觀事實的關鍵:
1. 去年底在A4紙張寫下「請你的小孩別在走廊尖叫吵人,這不是天真活潑,是你不會管教,捨不得打罵結果,來吵左鄰右舍,就像他老子到處吐檳榔汁,丟煙頭,製造環境髒亂,懂嗎?在(再)怎麼培養他,將來也是開計程車的。」張貼在羅家大門口。

 

2. 羅姓男子認為,徐在公眾得出入的大樓樓梯間公然侮辱他,氣得提告。法官審案認定徐的「警語」讓整棟社區的人得以共見共聞,且內容也足以貶損羅的人格,判處罰金5千元。

 

結論:
仔細看看本件事實,應尊重法院的判決。
換句話說,本件徐姓人士,所張貼內容,
( 張貼在羅家(計程車司機)大門口 )

 

包含:
「 就像他老子到處吐檳榔汁,丟煙頭,製造環境髒亂,懂嗎?」
以及「在(再)怎麼培養他,將來也是開計程車的。」

 

我想,本件我們尊重職業自由,
更肯定計程車司機、勞工們,
以及所有努力辛勤父母的辛勞。

 

新聞報導部分,還是請朋友們注意
【本件張貼的全文,以及對被害人這位司機的影響】。

 

圖片及相關新聞,引用及參閱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221405-%E3%80%8C%E5%86%8D%E5%9F%B9%E9%A4%8A%E4%B9%9F%E6%98%AF%E9%96%8B%E8%A8%88%E7%A8%8B%E8%BB%8A%E3%80%8D-%E5%85%AC%E7%84%B6%E4%BE%AE%E8%BE%B1%E5%88%A4%E5%88%91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1/702563/

 

高雄律師公會理事
楊岡儒律師    敬筆
20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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