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15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說故事【以因論明:闖紅燈/違規右轉賺錢法?】
說個小故事。
某天,大家聚餐。
好友小孩騎機車闖紅燈趕來,
吃飯時候,大家笑說:「賺1800元了。」
小朋友突發奇想,說道:
「那我天天闖紅燈,每天闖個10次,」
「那每天就賺1萬8!」
又說:「那我還工作幹嘛?」
(於是開始計算他一天可以「賺多少錢!!」)
大家笑成一團。
(年輕朋友的想法,很可愛的)
兔寶寶律師小提醒:
註1:闖紅燈違規而且危險!生命及身體健康優先。
(勉強來說,各害相權,違規右轉比較安全啦。
註2:如果是闖紅燈的話,違規罰鍰金額則較高,機車處罰鍰1,800~2,700元,小型車處罰鍰2,700~4,000元,大型車則處罰鍰3,600~5,400元,而紅燈右轉及闖紅燈的交通違規,駕駛人並記違規點數3點。
資料來源:高雄市交通局。
http://appeal.tbkc.gov.tw/news_detail.aspx?id=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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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這個闖紅燈賺錢法!
重點是「省罰鍰!」
並沒有「增加收入!」
但是【刻意(闖紅燈)】省罰鍰,當成賺錢方法?
那必然是一種錯謬的因緣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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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將之前一篇未發表文章潤稿。
【附錄】兔寶寶律師分享【正因論明】:
因明,以因論明。
果證,正因(緣)明果。
污水洗衣,千次不淨。
煮沙成飯,寧有斯理?
看到前文(闖紅燈賺錢法),
又寫了一點感想:
開源節流,行開源併節流。
善巧開源,當審有漏難儲。
守成節流,當慎福德逝盡。
至妄思為有,海市蜃樓,陽炎爾燄,
夢幻泡影露電芭蕉木人,鏡華水月。
是商羯羅主云:
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
現量與比量,及似唯自悟。
現量:鏡中像緣。
比量:見煙知火。
非量:分別取捨。
如是總攝諸論要義。此中宗等多言名為能立。
由宗因喻多言。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
此中宗者。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為性。
隨自樂為所成立性。是名為宗。如有成立聲是無常。
因明學,五段論式(五支法、五分作法),
即:宗(Pratijna)、因(Hetu)、喻(Udaharana)、
合(Upanaya)、結(Nigamana)。
以(宗)、(因)、(喻)為要。
言簡意賅,甚深難解。
例「聲無常(宗),為所作性故(因),如瓶等(喻)。」
宗:聲是無常。
因:所作性故。
喻:譬如瓶等。
合:
瓶有所作性,瓶是無常;
聲有所性,聲是無常。
結:是故得知,聲是無常。
(以上引用因明入正理論等)
是云:
宗、因、喻,三支,
現、比、非,三量。
念念虐虛空,
空虛虐念念。
終云:
正因論明,明論因正。
如因緣果,果緣因如。
笑曰:
「無限住人,人住限無?」
「幕末維新傳,傳新維末幕!」
有感,是為補文。
2017.6.15.am.5.57(晚間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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