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l 18 Wed 201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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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聞】樹擋警示牌!同一人被拍超速44次 警拒撤罰單卻砍樹
- Jul 18 Wed 20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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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三黃、格局品味】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兔寶隨筆【古今三黃、格局品味】
文長,兔寶節錄。
晨六時,近午潤筆。
⋯⋯
折戟沉沙鐵未銷,
自將磨洗認前朝。
東風不與周郎便,
銅雀春深鎖二喬。【杜牧、《赤壁》】
提到三黃,兔寶先提一下中醫【三黃丸】,又名三補丸,云何名三補?黃連、黃芩、黃蘗,能瀉三焦之火,火瀉則陰生,故曰三補。
陰者,調養積潤也,以去三焦燥火,陰陽調和,乃稱「補」。
一國之國力,當觀其「人才、物產、風土人情、歷史、文化傳承,乃至蓄積應對等。」
簡言之,先前困頓,然遠見宏觀,得悉其長,即明。兔寶乃舉【三黃】為比思。
一、黃山:
譽為「天下第一奇山」。
明、徐霞客二臨黃山,讚云:「五嶽歸來不看山,黃山歸來不看嶽」。評黃山有「泰岱之雄偉、華山之險峻、衡岳之煙雲、匡廬之飛瀑、雁盪之巧石、峨嵋之清秀」。
黃山徽派,博大深廣,為「中國三大區文化(藏學、敦煌學、徽學)之一」,涵蓋了哲史、經論、醫藝多門,影響深遠。
我等蓬萊玉山,當君子如玉!
玉之德,破盡天下惡法。
土中之至正,仁者當思。
(兔寶寫過「玉德」,拙文「君子比德於玉」)
二、黃果樹大瀑布:
(兔寶原本要寫「黃河壺口瀑布」,但黃果樹瀑布比較為眾人所知)
譽稱「中華第一瀑」,地處貴州,明、徐霞客文中稱「白水河」,清、山陽李宗邡《黔記》中,載李騰華《白水河小憩並序》「白水河,其地多黃果樹,故以樹名名村市。」
黃果樹大瀑布,氣勢磅礡,水落奔騰。
何如錢塘江觀潮?(兔寶乃潤一字)
果嶺鬱岧嶢,龍宮鎖寂寥,
樓觀滄海日,門對浙江潮。
台灣一地,或無此物廣所現,然如黃金瀑布、烏來瀑布、阿里山龍宮瀑布,秀美雅緻非凡。
(又例如冷泉,細勘,普天下僅其二也!)
蛟龍瀑布,東亞(高度)第一,
懸崖峭壁,龍戲如騰。
三、黃州:蘇軾貶抑之地。
蘇軾,大才,風華絕代,世譽「詞聖」。
文有,黃州快哉亭記、前後赤壁賦等等。
黃州赤壁,又稱「文赤壁」。
遙想當年,壯闊美哉!
台灣,我等文人,傳承文化、書法(繁體字),詩詞文學,經論子集,群英薈萃,人賢輩出。
兔寶乃稱:
「小小天罡,垂拱而治。」
「當念蓬萊,前賢在此。」
乃為文。
兔寶敬上 2018.7.18.am.6.37 午時潤稿
(其中文長,節錄部分,請見諒)
- Jul 18 Wed 201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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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及小事】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兔寶分享「大事及小事」
兔寶讀古人聖賢之書,有許多感想,頗有「向古德虛心從學,論友之情。」(例如:明、王陽明及戚繼光都很怕老婆,但一位為儒學大家,一位為護國儒將)
兔寶說個小故事。⋯⋯
朱熹(字元晦、仲晦,齋號晦庵,晚稱晦翁)曾孫朱浚。
《姑蘇筆記》載,賈似道柄國,浚以劄子稟事,其後必稱「#浚萬拜」。
(兔寶註:就是稱呼的禮節問題,客觀上「某萬拜」有時在古文中給尊長書信或僧門方丈,都有「萬拜」一詞,例如:「和南萬拜。」但有時候感覺總是有點奇怪。
兔寶鄉下寺廟過年要拜千佛,一整天也就「ㄧ千拜」,有些勇猛精進,三天拜「三千佛」,那真是讚嘆無比。兔寶年少印象自己一天似乎最高就三千拜,而且將近一整天日夜二十小時左右,拜完就受傷又拉傷疲勞休養一週以上。
當然,那種「趴」拜墊上叩頭的,要「迅速小雞啄米」,兔寶沒意見,心誠則靈。只是堂上神明仙佛若有靈通感應,不知道看這種「狂啄米式」的叩首是什麼感想?
倒不如平心靜氣,眼觀鼻口,口觀此心,緩和安然中,誠心誠意禮拜。
是云:
安靜充容,一拜已足!
且由安心中,覓汝真心耶?
(以上為註解)
時人譏刺「朱萬拜」。
後元兵攻入建寜,朱浚被擄不降,
浚曰:「#豈有晦翁孫而失節者乎?」
遂自盡。
是兔寶評:
「禮有萬般,真心不拜,」
「時窮節現,我等萬拜。」
當然,誠心誠意的敬佩,
真心展現於外,隨俗法,
真心確實是可以一拜的喔!
爰為分享。
兔寶敬上 2018.7.18.am.1.09
- Jul 18 Wed 201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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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球、太座、傷心記】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兔寶「雪球、太座、傷心記」
老婆大人剛剛帶「小雪球」去看診,
順便檢查。
⋯⋯
「老婆大人回來一臉哀傷...」
兔寶看了心疼,直接問:「怎麼了?小雪有什麼病嗎?」
心裡喀啦一聲,想說:「不會是什麼...」。
只聽到老婆大人說:「小雪...小雪他...
.
.
.
.
「#他確定是一隻公兔子
🐰!」
「之前還抱著萬分之一的希望看看會不會是女生...」老婆大人傷心的說著。
兔寶聽完差點昏過去!「本來就是公的呀,雖然小兔子年幼不好區分公母、雌雄,但是大概還是可以判斷出來的,齁齁齁,這有什麼好傷心的。」
小雪球:「爸爸媽媽,我確定是男生哦!」
- Jun 15 Fri 201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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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行政處分的適當性2】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昨天兔寶評論,「網頁(網站)被張貼情色訊息,遭政府機關(依照(舊)兒少性防制條例)開罰五萬元罰鍰不適當!」
「故事是這樣的:
「你的臉書、IG、部落格、個人網頁、網站等等,上面被「機器人大軍」留言「情色訊息」(大家應該多多少少看過)」然後政府主管機關就依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開罰五萬元!
(目前新法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07 年 01 月 03 日)」規定於第50條,該條第三項有設得減輕或免除罰鍰之規定)」
⋯⋯
「您覺得呢?」
感恩Yating Yu前輩神回:
「電線杆上被貼色情訊息,國家罰行為人,何以臉書即開罰被貼的人?期許將心比心。謝謝楊律師為民發聲。」
兔寶心想,那如果電線桿或各種政府機關管理的地點,被張貼「情色訊息」,那麼有拍照存證,是否可以直接開罰五萬元(以上)?
「#一樣是被貼文或廣告(遭貼情色訊息),管理有過失,邏輯上可以罰!」
深入論證,如果政府機關或法官認為「已盡善良管理人義務,即刻、即時或發覺後撤下即可」,那不就證明之前「作成開罰行政處分」、「訴願駁回」、「判決原處分無庸撤銷」的論證有問題?
拙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40141689338978&id=100000294998411
- Jun 14 Thu 201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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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行政處分的適當性?】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兔寶論衡
某行政處分的適當性?
大家有看過,例如蘋果日報或媒體新聞網頁,留言版上有情色訊息的?
⋯⋯
這是兔寶寫這篇短評的原因。
我們應保障兒少權益,但應注重法令及處分的正當性、必要性、衡平性,以及考量「處分前」行為人是否已經受告知知悉而刪除系爭不當(情色)言論。
故事是這樣的:
「你的臉書、IG、部落格、個人網頁、網站等等,上面被「機器人大軍」留言「情色訊息」(大家應該多多少少看過)」然後政府主管機關就依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開罰五萬元!
(目前新法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07 年 01 月 03 日)」規定於第50條,該條第三項有設得減輕或免除罰鍰之規定)」
「您覺得呢?」
重點來了:
「如果您不知道有被貼文這種(機器人)情色留言」或者「您網頁、部落格不是常常更新」,怎可能逐一查明且知道?
又,如果被貼文或知悉之後,多久時間內刪除,才算「沒有過失?善盡管理人責任?」
複雜的道理,兔寶不說了。
看到兩個行政訴訟的簡易判決,一個新北、一個屏東,兩者有細部的具體事實差異,姑且不論兔寶知悉的內容(含受告知後,刪除時點的判斷),我們正視這個問題即可:
「臉書或網頁被張貼情色訊息,開罰五萬元合理嗎?」(細部可以罰五萬至六十萬)「(過失)行為數如何判斷?」(新北判決該網站被貼98則,屏東判決該網站則僅1則)
這個行政處分多恐怖?
「一個行為起跳五萬元罰鍰!」
不去罰那個灌水機器人貼文大軍(大概都是虛設帳號或是境外ip),直接開罰在台灣(好抓的)網頁、網站?
兔寶想法很簡單,如果有檢舉、舉發或是發現網站、網頁有情色訊息,經通知後,可以「即刻刪除」即可。
要不然,如果觀察「蘋果日報等媒體網站、新聞網頁」那些情色留言,滿坑滿谷,我們日常生活使用的臉書、部落格也有各種留言,然後「被主管機關認定有過失」就開罰五萬元!
「您不怕嗎?」
貼色情訊息的抓不到,無法開罰。
「罰被貼文的?」
嘆氣,兔寶認為這種行政處分沒道理。
2018.6.14.am.5.30 晨9時潤稿
- Jun 13 Wed 201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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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的鏟土聲】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兔寶說故事
半夜的剷土聲
多年之前、某次冬天,長輩要蓋一個小房子,鏟土部分沒請工人,叫我們幾個晚輩去幫忙鏟土(類似挖洞、運土)。由於明天工人要來灌漿(灌水泥),所以時間比較趕,幾個人一起幫忙,某個人力氣比較小,就慢慢鏟土,然後用獨輪車運到外面空地去。跟其他人相比,某人那個鏟土的量少很多,運的量也真的比較少。
⋯⋯
後來,黃昏時候就有人烙跑啦!晚上又烙跑幾個。可是土還沒運完耶?
6點..7點...8點...10點,越來越晚...
然後晚上11點多,某個人頭上頂著一個礦坑那種電燈滴工程帽,慢慢鏟、慢慢運...一直到半夜,還在弄。
長輩走過了問:「你在幹嘛?這樣很危險耶!」某人答:「不會啦!慢慢弄,安心啦!」長輩說:「那你注意安全。」
於是某人一鏟一鏟,一小車、一小車的搬土,到清晨終於弄好了。
後來腰痠背痛,還好當時年輕呀。
「永遠忘不了那個夜裡,跟長輩一起寧靜的陪伴,慢慢鏟土、運土,長輩默默地在旁邊看著、關心著。」
後來長輩笑著問:「如果到早上都運不完,該怎麼辦?」某人答:「我也不知道,我先盡量試試看,至少到早上如果快完成了,再請其他人一起幫忙呀!大家弄一下,應該很快的。」
長輩很開心的笑了。
某人很喜歡,那個寧靜夜裡,一鏟一鏟的鏟土聲音,獨輪車「卡啦卡啦」的運土聲。
當時看著天上的夜空,看到點點星辰,真的好美呀!
- Jun 13 Wed 20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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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觀北斗,原來太近耶】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兔寶分享【深夜觀北斗,原來太近耶】
深夜起身後,想了想,就讀書。
淮南子《原道訓》卷首:(兔寶潤改)
⋯⋯
道者,廓天地四方八極,高深不可測,
稟授無形,原流泉浡,沖盈濁清。
植之天地,彌于四海,
施之無窮,無所朝夕,
舒之六合,卷之不盈於一握。
約而能張,幽而能明,
弱而能強,柔而能剛,
四維宇宙,陰陽三光,
山高淵深,獸走鳥飛。
日月以之明,星曆以之行,
麟遊鳳翔,不知其中,初聞。
是兔寶云:
「不識其大,不知其微。」
「廻神北斗,原來太近。」
乃為文。
時戊戌、六月十三、夜三時二十一分。
- Mar 30 Fri 20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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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虐貓案審理事件新聞稿】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2018/3/29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原告陳皓揚與被告國立臺灣大學間退學(殺貓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106年度訴字第911號)新聞稿.pdf
本院審理原告陳皓揚與被告國立臺灣大學(下稱臺大)間退學事件(106年度訴字第911號),審理結果【原告敗訴】,說明如下:
一、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二、事實概要:
原告原係臺大化工系5年級學生,其於104年12月28日於臺北市溫州街巷弄內殺害綽號「大橘子」之流浪貓,案經提報學生獎懲委員會(下稱獎懲會)懲處。獎懲會以原告之行為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故意使動物受傷致死且惡行欠缺慈悲、惻隱之心,對社會善良風氣影響甚鉅,依臺大學生個人獎懲辦法(下稱獎懲辦法)第10條第6款規定,原應予以勒令退學,惟審酌原告於行為後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等情狀,決議予以原告記大過2次並小過2次之懲處及應至學生心理輔導中心接受專案輔導。嗣原告復於105年8月2日再度虐殺臺北市文山區某蔬食餐廳之店貓「斑斑」,並將貓的遺體載往新店溪棄屍,後原告於105年8月6日向警局投案。案經臺大以原告再度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逕送獎懲會議處,認原告已構成獎懲辦法第10條第6款之非法行為,損害校譽至深且鉅等一切情節,依獎懲辦法第10條第6款規定予以勒令退學處分。原告不服,提起申訴,遭臺大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駁回,原告仍不服,提起訴願,經教育部訴願決定駁回,遂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判決理由摘要:
(一)動物保護的重要規範與退學處分的依據:
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第25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一、違反第5條第2項或第6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又獎懲辦法第10條第6款規定:「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六、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
(二)原告確有虐待、傷害動物之懲戒事由:
原告有上述於104年12月28日及105年8月2日二度虐殺貓隻之行為,為原告所不爭執,並有獎懲會議決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等可稽。#原告確有虐待或傷害動物之懲戒事由存在。
(三)被告對原告處以退學處分合法有據:
1、司法院釋字第563號解釋理由書略以:「……為實現大學教育之宗旨,有關學生之學業成績及品行表現,大學有考核之權責,其依規定程序訂定章則,使成績未符一定標準或品行有重大偏差之學生予以退學處分,#屬大學自治之範疇;立法機關對有關全國性之大學教育事項,固得制定法律予以適度之規範,惟大學於合理範圍內仍享有自主權。」
2、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構成刑
章,為動物保護法第6條、第25條所明定。原告為國立大學學生,為高級知識分子,更應深知不得恣意殘害動物生命,#竟仍先後二次殘害貓隻,其行為除已違反刑事處罰規定外,對原告就讀之學校而言,亦屬損害被告之名譽。被告審酌原告受有高等教育,理應明白眾生平等,動物亦有害怕、恐懼、痛苦等生理及心理之感官知覺,不應假借個人因情緒壓力致無法控制衝動之理由,恣意殘害動物生命;再參諸原告甫於104年12月間殺害綽號「大橘子」之流浪貓,經處以2大過2小過之懲處,仍再犯此等法所不容之行為,惡性重大,並損害校譽至深且鉅等一切情節,#依獎懲辦法第10條第6款規定予以勒令退學處分,經核於法並無不合。
3、原告固於105年6月修業期滿,但尚未辦理離校,被告並未授予學位發給畢業證書,故原告之學籍仍屬存在。被告為維護校譽,對原告進行懲處,尚難認係以不正當方法阻止原告畢業之條件成就,亦無違反誠信原則可言。
(四)結論:被告對原告為退學之處分,核無違誤。原告訴請撤銷,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判決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9日
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黃秋鴻、法官畢乃俊、法官陳金圍
(本件得上訴)
http://tpb.judicial.gov.tw/index.php?catid=12&cid=4&id=192&action=view
- Mar 23 Fri 201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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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讀書人的省思】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2018/3/21
兔寶【夜半心聲】一個讀書人的省思
【勞工事件、更審、上訴、釋憲?】
深夜,一點多睡覺。
想了想,還是起身,只因為內心在思考怎麼「保護當事人(勞工案件)」。
⋯⋯
很痛苦的,這件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的勞工退休金事件,兔寶沒有接受委任,但是兔寶耿耿於懷。兔寶在想,勞工是弱勢,而法院如果判決、上訴、更審或定讞後聲請釋憲...。
縱算是「#可能的遲來的正義」,可是「迭經審級」及一個遙遙無期的「不確定救濟?」勞工受得了嗎?
「沒有接受委任」,主要感受是勞工當事人的委屈、期盼,以及更審法院的判斷,都讓我們感到憂心。這個事件,兔寶深信「釋憲」會有一個客觀、公正的判斷,但是當事人何堪?目前又何其難?
兔寶睡不著,輾轉難眠。
「明天(今天)一早還有民事庭,我還是要起來準備資料、看卷宗,並且嘗試化解雙方的爭執。」
老婆大人常常霸氣的對兔寶說:「書愷!你退休吧。」兔寶望著事務所、家裡書房,一大堆厚厚卷宗,只能苦笑。
「#我們是讀書人吧?」兔寶自問。
我們從【法律人】的角度,轉向更廣義的【讀書人】面向來省思。
兔寶言:
法者培德、技,專智以利生。
若匠剛愎、傲,鍘民如草芥。
《大學》開宗明義,道: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兔寶常常在想:「我們的司法判決,#真的親民嗎?」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是中國古代讀書人的自我要求,也是學習次第、綱領。
我們配合「明德、親民」一起觀察,就會發覺,中國的人文思想,始終在於人民,雖然制度上是人治的。人治很多缺點,不若法治正軌,但「#法治必本於人心、民心。」
兔寶從以前到現在,始終覺得自己是一位很平凡的普通人,而老婆大人從最初一直勸我,到現在「#放兔吃草」(就隨便我,反正就是遇到不平之事就唉聲嘆氣,照常熱血沸騰跳起來,但是慢慢懂得學習理智客觀、宏觀體諒,以及虛心學習智慧、圓融處事)
兔寶一直很感激老婆大人這樣寬宏大量。
老實說,兔寶算是書生的固執,愛哭、軟心腸。
一晃眼,也十幾年過了。
半夜,想起一些處理的案子,尤其是社會上的弱勢、有些冤案、誤會、兩造痛苦爭執等等。
「還是沒辦法釋懷。」
想起一首詩,很美:
草滿池塘水江陂,山銜落日浸寒漪。
牧童歸去橫牛背,短笛無言對口鳴。
或許,兔寶能做得很少很少,但是兔寶會持續不斷的努力、持續保持這個心態,虛心學習圓融的智慧,直到閉上眼睛的那天來到。
夜,不能眠。自省。
2018.3.21.am.2.56
- Mar 13 Tue 201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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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生命中的努力】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2018/3/11
兔寶說故事【曾經、生命中的努力】
寫在前面【先聲明:球球還活著!】
我家球球(虛歲18歲),最近已經不大能走路了。⋯⋯
(主要是器官衰退、尿失禁、消瘦。)
勉強拖著身體,陪伴著我們夫妻。
「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不可能消失,只是想不起來而已。」(神隱少女)
明天我要和昨天的妳約會 (ぼくは明日、昨日のきみとデートする)
「為了一個微小的心願,無論如何!」
都想盡全力、拼了命的去留住些什麼,
好像這樣才能證明,我們曾經...活著。
「這樣很傻,很傻。」
剛剛抱了一下球球,
他很開心閉著眼睛,
嘴裡發出「喀喀 」表示快樂的聲音。
生命,猶如爬山,接近到了山頂,
在回到山腳,最終回到山谷寧靜的懷抱。
「生命,曾經。」請讓我們好好的珍惜!
兔寶敬上 2018.3.11.pm.13.26
(照片今日是拍照,球球拍照時候都會強打起精神、展現開心,很努力很努力的面對鏡頭!)(兔寶夫妻有在床上墊毛巾及薄棉被)
- Mar 06 Tue 201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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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與心境】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

2018/3/6
兔寶分享【性情與心境】
情境,有時候是由「性情」、「心境」而來。
夜半,睡後起身。想了一下,要繼續睡覺,還是看看書?難得寧靜夜,就泡一壺茶,開始看書。
⋯⋯
去書房前,看看睡覺的老婆大人,順便跑去看看兔寶寶們(唉呀,我家兔寶寶們全部閃亮亮大眼睛以為要玩,真是頭痛!全家大小都是這個樣子,甜蜜甜蜜呀!)
到了書房,寫了一句話。
古言、夜半無人私語時,
學習、雲淡心境品茗情。
外頭,風有點涼(這兩天好像又變冷)。
前天才曬(厚)棉被之後,收起來。
看看要不要「再拿出來吧?」兔寶這樣想。
「很平凡,但是兔寶很喜歡。」
晨安,問候大家。
兔寶敬上 2018.3.6.am.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