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醫美竟免營業稅!監委提糾正


 


監察院調查醫美診所營業納稅情形,發現醫美診所目前比照「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監察院認為醫學美容不是醫療行為,涉嫌逃漏稅


 


豆漿燒餅店要課營業稅,大賺美容財的醫美業者卻不用課,引發監委質疑賦稅不公!監委調查發現,醫美診所施打玻尿酸、微整形,被視為醫療勞務行為,因而長期躲在醫療保護傘下,享免徵營業稅優惠,應修法檢討。


 


監委馬秀如、李復甸、尹祚芊調查醫學美容納稅情形發現,醫美、整形、減重不受健保給付大部分診所未依法設立帳簿、沒開立發票,衛生主管機關也沒有訂定收費標準,導致稅捐機關在實務上相當難查稅,也放任業者逃漏稅,對此糾正財政部與衛生福利部。


 


另外,監委還發現醫美業者竟不用繳營業稅。馬秀如表示,現行《營業稅法》規定,醫師、醫療院所提供「醫療勞務」行為,可享免徵營業稅優惠,診所販賣面膜或健康食品才要繳營業稅


 


李復甸不解,醫療院所替病人看病,享租稅優惠,相當合理;但醫美診所施行小針美容、雷射換膚等,幫民眾改善外觀,和生病一點關係也沒有,怎能也被視為「醫療勞務」而納入免繳營業稅範圍呢?應修法檢討。


 


接下來監委還要調查,該課徵又沒課徵的「商業行為」。尹祚芊表示,醫美產業被認定是醫療勞務,因此進口美容機器、玻尿酸、矽膠也都免稅,根本就是「假醫療勞務之名,規避營業稅賦」,有些坐月子中心也登記為醫療機構,而逃避營業稅。


 


面對政府財源不足,李復甸說,稅捐單位知道要去盯著燒餅豆漿店查稅,為何對「含金量」更高行業,如醫學美容,收稅卻沒那麼努力?根據財政部賦稅署89年一筆資料顯示,查稅人員總共查了13家醫美業者,就有10家逃漏稅,總計漏報4000多萬元,相當驚人!


 


馬秀如還說,不同稅捐單位對醫美查稅成果差很大,北區國稅局在98年查了105件綜合所得稅,最後稅額為零,有努力但沒成果賦稅署今年查了13家醫美診所98年度的所得稅資料,最後有10家診所被要求補稅,補罰金額達新台幣2200萬元,補稅比率超過75%,賦稅署查核成果比各地國稅局好很多。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9%86%AB%E7%BE%8E%E7%AB%9F%E5%85%8D%E7%87%9F%E6%A5%AD%E7%A8%85-%E7%9B%A3%E5%A7%94%E6%8F%90%E7%B3%BE%E6%AD%A3-213000814.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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