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12.1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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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訴狀分類索引:【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及教學)】總目錄分類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4-003.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1.12.1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及PM1:30~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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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公證請求書(結婚)
相關法條:公證法第2條第1項、第3條;公證法施行細則第61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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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公證請求書
公證請求書(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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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人姓名 | 性別 | 國籍 | 出 生 年月日 | 身分證明文件 名稱及其字號 | 住所(戶籍地址) | 備 考 | ||
新郎
新娘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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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
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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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事項 (請打ˇ) | □結婚書面公證 □同時舉行結婚儀式 公證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午 時 | |||||||
證明文件 | 一、國內設有戶籍者:國民身分證(閱後發還,以影本存卷)。 二、外國人及國外華僑:護照(閱後發還,以影本存卷)及單身證明。 三、證人國民身分證(閱後發還,以影本存卷)。 | |||||||
交付結婚書面公證書 | 正本 份 | 繕本 份 | 譯本 份 | |||||
受文機關 | 地方法院公證處 | |||||||
中華民國年月日 新郎 請求人 (簽名蓋章) 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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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說明:
一、請以正楷填寫,俾打字人員繕打結婚書面公證書時能正確辨認每一個字。
二、在國內設有戶籍者,「住所」欄須填寫戶籍住址。
三、「國籍」欄填載所屬國籍。
四、需結婚書面公證書英文本者請在當事人姓名下方橫寫英文姓名。
五、「身分證明文件及其字號」欄,應依所憑證件,詳細填寫。
例如國民身分證、日本證照。
A105348367 MH6117748
六、結婚人尚未成年(未滿20歲)者在其下方加列法定代理人(父、母併列)。
七、結婚書面公證書中、英文本,均由公證處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