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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除了『民事訴狀格式』之外,
『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及少年事件』則是援用『司法狀紙要點』,
另外,也有『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事件之委任狀格式』。
謹然將一些資訊提供如下,也請朋友們參考。
祝福大家安好與順心如意
楊岡儒律師 敬筆
2011.12.4.AM.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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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09-017.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1.12.4
司法狀紙要點( 民國93年12月27日 修正)
一、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事件,當事人向法院陳述,使用司法狀紙時,依本要點為之。
二、司法狀紙大小規格,應為A4尺寸(寬21公分、高29.7公分),並應以中文直式橫書方式書寫。
以手寫方式製作書狀者,應依格式一製作(附格式一)。
以電腦或其他印刷方式製作書狀者,應依格式一或格式二製作(附格式二及範例)。
三、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事件之委任狀格式,應以直式橫書方式書寫(附格式三)。
格式一(各頁得雙面列印,上下左右邊界為2.5公分 )
○○○狀 | ||||
案號 | 年度 字第 號 | 承辦股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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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標的 金額或價額 | 新臺幣 元 | |||
稱謂 | 姓名或名稱 |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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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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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鑒 | |
證物名稱 及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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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
格式二
狀別:(依書狀種類記載,例:○○起訴狀、答辯狀、準備書狀等) 案號及股別:(法院受件之案號及承辦股之代號,若案件尚未分案,則省略)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新臺幣 元(若無此項,則省略) 當事人:(依稱謂、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號碼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號碼、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位址、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如有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等,則依前揭順序,由上往下逐一分項記載) 本 文:(依○○訴訟法所規定各式書狀之內容順序,由上往下逐一分項記載;如有證據,請一併載明)
法院名稱:(全銜)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國曆) 具狀人:(簽名蓋章) 撰狀人:(簽名蓋章) |
格式三
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事件委任狀格式 |
刑事委任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股
| 委任人 | 受任人 |
姓名或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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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生 |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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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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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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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居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及電話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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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代收人姓名、住址 、郵遞區號及電話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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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人因 鈞院 年度 字 號 案件,依法第 條、 規定,委任受任人 為 人。 謹狀 臺灣 法院 公鑒 委任人 受任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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