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9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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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每天巡房 疏失害少年截肢 亞東2值 班 醫師起訴


更新日期:2011/05/05 02:51 李忠憲/新北市報導


中國時報【李忠憲/新北市報導】


 


板橋地檢署針對李姓少年去年因車禍被送進亞東醫院治療,因動刀主治醫師黃慧夫疏失導致少年小腿必須截肢,去年三月將黃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後,檢察官認為少年住院期間,值 班 醫師黃振達與陳盈達,每天負責巡房觀察傷口卻沒發現異狀,明顯也有疏失,昨再將黃、 陳兩 醫師起訴。


 


九十七年八月,身高 一百九十公分 ,體重也有百公斤的李姓少年,偷騎爸爸的機車外出,快到家時超速失控撞上路邊的汽車,重創右小腿。經送板橋亞東醫院治療,由整形名醫黃慧夫幫他縫合,在醫囑有寫術後要做血管攝影確定是否有縫合好,結果竟忘了做,導致少年小腿持續內出血組織壞死,最後轉送林口長庚。


 


由於小腿壞死嚴重,長庚醫師最後只能幫他截肢,家屬認定亞東害少年永遠缺一條腿,因而控告醫院醫療疏失。


 


黃慧夫警訊時辯稱,少年手術後末梢血液循環良好,因此血管攝影並非必要。但檢察官與醫審會都認為,大傷口手術醫師必須持續觀察血液循環是否恢復,黃疏於注意導致少年截肢,因此有過失,去年三月已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將黃起訴


 


檢察官再調查,認為少年術後在亞東住院四天,期間由黃振軒(三十二歲)、陳盈達(三十一歲)醫師值班巡房,二人都有看過少年小腿傷勢,確定有滲濕甚至造成固定石膏變形,卻未紀錄在病歷上並報告黃慧夫,導致少年小腿持續內出血必須截肢,明顯有疏失,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嫌將二人起訴


 


李姓少年去年接受媒體訪問時相當難過,因家境不好,父母及祖母都在打零工,以後只能靠自己好好唸書,希望將來朝電腦網路發展,開創一片天。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5/4/2qz1g.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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