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0.3.2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3年台上字第773號 要 旨: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之承認,不論為明示或默示,均溯及於行為時發生效力。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及PM1:30~ 5:30) (PM12:00至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