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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4年台非字第44號
要 旨: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並未規定減刑裁定之效力得回溯至該條例施行前被告假釋出獄之日,則減刑裁定之刑期,自應以該裁定由檢察官指揮執行之日,為執行完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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