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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生活法律【不動產及土地法】
【不動產移轉登記請求權,可否代位請求?】
解答:可以!類推適用債權人代位權,代位行使「不動產移轉登記請求權」。
【參考資料】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422號民事判例
要 旨: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名義行使其權利,為民法第二百四十二條所明定。登記請求權性質上得類推適用債權人代位權之規定。
故甲代位乙行使乙對丙之不動產移轉登記請求權,如該不動產係由丁讓與丙,亦尚未為移轉登記時,則甲亦自得代位丙行使對丁之移轉登記請求權。
高雄律師公會理事
楊岡儒律師 敬筆
2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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