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7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司法評論【食安風暴/頂新案件】
【請問承審法官,您敢食用頂新的油?】
頂新油品案件( 頂新公司違反詐欺等案件 ),
一審全部被告無罪。
兔寶寶律師只簡單評論:
「這樣的方式所提煉的油品,真的安全?」
【請問承審法官,您敢食用頂新的油?】
若是可以,兔寶寶願意負擔,
承審法官(含家人)一輩子的【家庭用油
(頂新出品)】。
(這是公開說明,而且兔寶寶律師說到做到)
(全家大小一起吃,家庭食用!持續吃三代)
【我就不敢吃,更何況是我深愛的家人?】
是的,凡事審案靠證據,
但是,真的是這樣嗎?真的安全無虞嗎?
暴利所顯,危害有虞,
人民怎能不痛苦萬分?
以下是判決,重點的理由節錄。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3年度矚訴字第2號、
104年度訴字第314號被告
頂新公司違反詐欺等案件
壹、主文:
魏應充、常梅峯、陳茂嘉、曾啟明、蔡俊勇、
楊振益、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均無罪。
貳、理由【節錄】
(五)無論食用或飼料用之動物油脂,其原料來源均應來自健康無病之豬屠體,自此正常原料所取得之原油,倘未經過精煉程序,可逕予提供動物飼料用;若該原油經過精煉程序後之成品符合國家衛生安全規定即可提供人類食用而作為食用油。
(七)本案油品尚難認為不能進入食品供應鏈已如前述,依現存證據尚無從認定本案油品確為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之油品,而被害人於偵查中所證,應係嗣後始發生之事實,應純屬其等事後受事件報導後之感受。
(八)關於被告曾啟明等人是否將過期油品重新精煉而販賣乙節,並非本案起訴範圍。
(以上為簡單節錄)
【後記】感想
兔寶寶律師常常覺得,要是檢察官起訴,
以及法官們審理案件,都是採用高標準,
「至少要以民為本!」
那舉一個小小的案件及事實,
某位貧窮年輕人,因為求職,
所以被欺騙提供銀行帳號,
事後馬上發覺被騙,停用帳號。
結果呢?詐騙集團大頭們全部抓不到,
檢察官起訴這位貧窮的年輕人。
法庭上,兔寶寶律師強烈辯護,
認為年輕人無罪。(沒有詐欺犯意)
法官呢?說道:
「楊大律師,您去查一下一般類似實務判決」
「類似案件或情形,有那個可以判無罪的?」
比對之餘,深深感受。
唉…(以下不再多言)
有感。
2015.11.27.pm.10.40
高雄律師公會理事
楊岡儒律師 敬筆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帝謙執業資訊】
(來電時間:AM9:00 ~12:00及PM1:30~ 5:30)
(PM12:00至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高雄-帝謙法律事務所官網:http://dclaw.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