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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15.2.10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感想及感恩】漢隸春聯
【青天白日以濟世】

 

帝王律道宏圖展,
謙德師範譽世間。

 

今天(昨天),收到一份地檢署
認為再議無理由函(程序事項)。
兔寶寶律師,內心很難受。

 

一年多以來,我們與家屬努力爭取送醫療審議,
我們尊重檢察官職權,然而檢察官仍然未移送。

 

之前再議發回,高檢署認為本案有再偵查必要,
所以本件是續為偵查的案件,然而,一年多來,

 

再次承辦的檢察官,無論我們怎樣懇求,
怎樣撰寫書狀,怎樣補充理由,
總是不願意再送醫審,讓受害者家屬受盡痛苦,
還傳喚一位將近80歲的老太太(我的告訴人)到庭。
(我真的不知道這種傳喚有甚麼必要性?)

 

住鄉下的老太太到庭了,由她當老師的女兒攙扶。

 

高貴的檢察官:
問了一堆,約莫是妳確定要提出告訴的問話!

 

承辦檢察官還好言好語說:(約略內容)
「告訴人,有空我再去妳家看妳」,
「看看妳是不是在家!」
「看看妳好不好!」
(各位從文字語句中很難理解那種輕蔑,
(在旁她攙扶的女兒(是一位教師)也很痛苦)

 

或許,檢察官質疑我告訴人年紀大,
在榮總看精神科等等,這點我都體諒。

 

您高貴的檢察官要傳喚告訴人,
要檢視她的精神狀況,我也尊重。

 

然而,何苦出言相輕?

 

【她的先生死了呀!】
【請注意,她是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身份。】

 

我當場再請檢察官送醫審,
檢察官不置可否,(其實不願意送),
說道:「反正你可以去再議!」
「有高檢署在!我也無法一手遮天!」
(這個有該檢察署偵查庭錄音在,可以去調閱錄音!)
(輕蔑如斯,真是令人痛苦異常!)

 

聞言,令人痛苦,心痛無比。
更痛苦的,是我們要絕對尊重檢察獨立,
尊重檢察官職能,尊重檢察官各種超然。
偵查內容,我們尊重,也不再多做批評。

 

然而,先前兔寶寶律師有寫:
【虐民之官,自古宜然】,想是無非心聲。
人命關天,人民有這樣的檢察官,能不痛苦嗎?

 

兔寶寶律師只是個書呆子,但是始終深信: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我們人生在世,總有天理存在!

 

深夜撰狀,頗有感觸,
衷心感謝朋友餽贈的春聯。

 

很難過,雖然深深知道有許多默默努力的
司法官、檢察官們。

 

但是,司法制度下,總是有許多不圓滿的
讓許多人民受苦心痛的事件。

 

衷心盼望,世間安和,無有紛爭。
深夜寒霜露重,
有感,是為文。

 

祝福大家安好與順心如意
兔寶寶律師    敬筆
2015.2.10.am.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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