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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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083.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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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聲請假處分狀(對不動產聲請假處分)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5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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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聲請假處分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聲請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即債權人) (住址)
債務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聲請假處分事:
一、請求事項
(一)債務人就其所有坐落於……之不動產,除移轉所有權(或設定扺押權)與聲請人外, 不得為讓與、設定抵押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
(二)聲請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二、假處分之原因
債務人於民國○○年○月○日,將其所有前述不動產,出賣與聲請人,價款新臺幣○○○元,業經如數付清,並約定於○○年○月○日前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未料債務人不但未依約履行所有權移轉登記義務,且打算另行出售或設定他項權利與第三人。為此聲請人依據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已提起(或擬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債務人就上述不動產為移轉登記(提起本案訴訟者請載明案號)。因債務人有將該不動產的所有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行為)情形,致請求標的現狀變更,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
為保全強制執行,聲請人提出……以釋明上述事實,如認釋明仍有所不足,並願提供擔保,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32條規定,聲請貴院裁定如請求事項所示。
此致
○○○○○○法院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聲請人 ○○○(簽名蓋章)
(2012.1.10起補註:目前兔寶寶律師新買的電腦,用的是正版WIN7,雖然一再調整「訴狀範例」的格式跟編排(原文跟貼文草稿都顯示正常排版),然而部落格貼文仍然多多少少會跳行,請大家多多原諒!Orz…也請大家多體諒兔寶寶律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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