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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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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訴狀分類索引:【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及教學)總目錄分類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084.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2.3.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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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聲請假處分狀(2):以票據請求(1)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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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聲請假處分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聲請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即債權人)   (住址)


債務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聲請假處分事:


一、請求事項


()聲請人願為債務人提供擔保,請求裁定就附表所列的○票,於本案判決確定前,禁止債務人向付款人為付款的提示及轉讓第三人。


()聲請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二、假處分之原因


聲請人前與債務人簽立○○契約書,委託債務人製作鋼模,約定價款○○○元。聲請人已簽發如附表所示的○票,付清價款。但債務人交付的模具品質不良,一直未能達到測試標準,聲請人請求債務人補正,債務人均置之不理。為此聲請人已依法解除契約,債務人負有回復原狀、返還票據的義務。聲請人已提起(擬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債務人返還該等○票(已起本案訴訟者,載明案號)。且有債務人處分此等○票情形,如任其提示兌領或處分與第三人,日後將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為保全強制執行,聲請人提出……以釋明上述事實,如認釋明仍有所不足,並願提供擔保,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32條規定,聲請貴院裁定如請求事項所示。


此致


○○○○○○法院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聲請人   ○○○(簽名蓋章)


 


附表:































票據種類



發票人



付款人



帳號



票據號碼



發票日



到期日



票面金額


(新臺幣:元)



 



 



 



 



 



 



 



 



 



 



 



 



 



 



 



 



 


 


2012.1.10起補註:目前兔寶寶律師新買的電腦,用的是正版WIN7,雖然一再調整「訴狀範例」的格式跟編排(原文跟貼文草稿都顯示正常排版),然而部落格貼文仍然多多少少會跳行,請大家多多原諒!Orz…也請大家多體諒兔寶寶律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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