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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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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7-起訴-請求離婚.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1.12.2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及PM1:30~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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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起訴狀(請求離婚)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244條、第56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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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起訴狀
案號:
股別:
原 告 :○○○ 身分證字號:
(住址)
被 告 :○○○ 身分證字號:
(住址)
為請求離婚事:
訴之聲明
一、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兩造所生子女○○○之權利義務由原告行使及負擔。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與被告係於民國○○年○月○日結婚,婚後夫妻感情初尚融洽,育有子女○○○(民國○○年○月○日生)。不料被告竟於○○年○月○日離家出走,經原告四處尋找未獲,乃訴請 貴院以○○年度○○字第○○○號判命被告履行與原告同居之義務確定。但被告仍未履行同居,顯係惡意遺棄在繼續狀態中。
二、被告行方不明,惡意遺棄原告及子女在繼續狀態中,顯無接受調解之希望,特此陳明。又有關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因原告目前有經濟能力,身體健康,與未成年子女感情良好(餘請依實際情況記載),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其權利義務由原告行使負擔,以利日後能代為處理事務,爰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第1055條第1項,請求判決如訴之聲明。
此 致
○○○○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