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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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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訴狀分類索引:【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及教學)總目錄分類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8-002.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1.12.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簡介及聯絡資訊執業內容與地區


(來電時間:AM900 ~1200PM130~ 530


PM1200130為助理中午休息時間,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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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行政訴訟聲請指定管轄狀


相關法條:行政訴訟法第18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


(兔寶寶律師補註:目前新修正之行政訴訟法【1001123日最新修正】,針對『行政簡易事件』之管轄,改由「該管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宜注意組織及審級制度上已然具有細部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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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行政訴訟聲請指定管轄狀


案號:


股別:


聲請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聲請移送管轄事: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行政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


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行政訴訟法第18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28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與○○機關間○○事件,現在 貴院以○○年度訴字第○○○


號審理中,原告發現該訴訟全部(或該訴訟的○○部分),應由○○高


等行政法院管轄, 貴院並沒有管轄權,為此依法聲請裁定移送○○


高等行政法院。


 


          此 致


○○高等行政法院  公鑒


【證物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月  ○ 日


              聲請人 ○○○(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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