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8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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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53-少年事件請求狀-請求處理虞犯少年.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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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少年事件請求狀(請求處理虞犯少年)
相關法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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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少年事件請求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請求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請求 貴院處理虞犯少年事:
一、請求之事項
少年○○○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2款第○目(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環境,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一)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二)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三)經常逃學或逃家者。(四)參加不良組織者。(五)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六)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七)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之情事,請求處理。
二、事實及理由
緣請求人之子/女○○○係民國○○年○月○日出生,經常發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依實際情形敘明具體事實)。身為家長者,實有難為管教之處,爰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處理。
此 致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或高雄少年法院)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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