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8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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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訴狀分類索引:【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及教學)總目錄分類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53-少年事件請求狀-請求處理虞犯少年.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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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少年事件請求狀(請求處理虞犯少年)


相關法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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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少年事件請求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請求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請求 貴院處理虞犯少年事:


一、請求之事項


少年○○○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2款第○目(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環境,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經常逃學或逃家者。()參加不良組織者。()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之情事,請求處理。


二、事實及理由


緣請求人之子/女○○○係民國○○年○月○日出生,經常發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依實際情形敘明具體事實)。身為家長者,實有難為管教之處,爰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處理。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或高雄少年法院)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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