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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心情故事】公平正義(Justice


一種守護的力量(Seen to be Done: The Principle of Open Justice



2010.11.2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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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傍晚(2010.11.23),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下午6時多,與一位當事人還在事務所洽談,


我說道:『質樸、認真、誠懇與剛直,這是我們始終必須堅持的。』


 


當時就已經默默做了這個決定。


 


或許,這對很多人來說,必須具備高度的勇氣,


更者,有很多人會選擇逃避或另有其他之選取。


 


律師的任務應該是什麼?


其中一種答案是:Joseph H. Choate說:(節錄)


律師的目標在於建立公平正義』,(A Lawyer’s aim is to Establish Justice.


 


以之為責任:『善盡思惟,而傾全力面對挑戰』,


於心中顯露之特質:『乃人類中最高貴之內心』。



Duties that may Well Challenge the Best Powers of Men’s Intellect and the Noblest Qualities of the Human Heart.



(原文及翻譯請參閱:【生活隨筆】律師的任務(A Lawyer’s aim


  

晚間,回到家中,很沉重的與妻子略談,


聽完之後,妻子說道:


『無論你會多麼難過,乃致會遭受到許多不同看法人士的指責』,


『但是只要是正確且應該做的,真正理性且看清楚客觀的人們』,


『就會知道你始終沒有任何黨派或個人利益的思考』,


『只有誠心誠意的為公益與人民福祉而努力』。


 


妻子笑著說:『怎跟某位女士,當年勸她丈夫為美麗島事件辯護好像?』


妻子又說:『這是你身為律師的良心與堅持』,


『我始終會支持你,與你一起努力的』。


兔寶寶律師聽完,只能一陣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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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某位律師長輩,(曾參與最早期之美麗島事件)


諄諄教誨的對兔寶寶律師說道:


『我們的理想,必須靠一代一代的努力及傳承延續,』


『你所具備的特質,希望你始終堅持下去。』


(此位律師長輩相關的教誨,請參閱:【高雄律師-心情故事】一則司法新聞,深深的難過與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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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又再次讀閱1999年由當時澳洲地區某位首席大法官


(BY THE HONOURABLE J J  SPIGELMAN /CHIEF JUSTICE OF NEW SOUTH


WALES)的一個聲明文件。


(KEYNOTE ADDRESS TO THE 31ST AUSTRALIAN LEGAL CONVENTION


 CANBERRA 9 OCTOBER 1999)


(註:本篇文章,兔寶寶律師有找到公開之網路版本


(這是一篇非常經典的法學文章與聲明,也攸關我們對「法治」與「公開、獨立審判」制度之尊重及堅持。建議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前去讀閱。)


(文章標題:Seen to be Done: The Principle of Open Justice


(網址:http://www.lawlink.nsw.gov.au/lawlink/supreme_court/ll_sc.nsf/pages/SCO_speech_spigelman_091099


 


看著此篇文章,兔寶寶律師很認真的想著兩句法諺:


公平正義,不應僅只是一種與世隔絕之美德。』


Justice is’nt a Cloistered Virtue.


公平正義,不僅應當得到實現,並且應以人們所能看見之方式加以呈現。』



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公開、公平、公正且獨立之審判制度,


以及客觀公正的檢察機關,都是現代法治國家所具備的。


律師則應該在弱勢的人民面對司法之機制時,


予以無助者援手,並公正的監督公權力機關,


 


原因無他,只因為無論法官、檢察官或律師,


我們都貫徹應堅持理想、堅持公平正義對於人民的重要性,


也始終應以『人民權益』、『公眾的利益』為最優先之考量。


 


在民主法治國家的制度下,顯然是應該超越黨派與族群的。


更者,法律人應該是堅持『公平正義』,


永遠採取『公平公正的態度』面對一切事物與事證。


 


如果,經過審慎且客觀的思考,


基於公益而站在公平正義、公正且客觀之角度,


我們所應該守護的,是一種堅持的民主價值,


一種現代法治國家人民的保障與人權之維護。


 


謹然以Seen to be Done: The Principle of Open Justice文章中的一句話,


作為兔寶寶律師心中誠摯的表達:


法治之下,每位人民於合理之期間內,


依法都具有權利獲得一個公開且公平之審判,


由一個(法定法官原則)公正且獨立之法庭審判。』


Everyone is entitled to a Fair and Public Hearing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by an Independent and Impartial Tribunal Established by Law.


 


我想,今晚我會徹夜難眠。


然而,『一種守護的力量』,相信會一直支持我努力與堅持下去


 


希望,我們永遠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


守護這塊土地,守護我們的人民與下一代。


這是我衷心的至禱與期盼


 


有感


祝福吉祥安好與順心如意


楊岡儒律師  敬筆


2010.11.23.PM.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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