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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勞工新聞(3)】過勞死認定放寬 在家加班也算
2010.12.2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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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過勞死認定放寬 在家加班也算
更新日期:2010/12/23 09:25 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22)日表示,即日起過勞死的認定基準大幅放寬,大舉增列四種疾病,包括嚴重心律不整等,即使勞工本身罹患心血管疾病,如果醫師認定是因職業原因明顯惡化,仍可認定為過勞死,且「不限在工作場所發生」,在家加班也算是。南亞科技工程師疑似過勞死,勞保局未認定為職業病,引發社會關注。勞委會近期內部檢討,修正心血管相關疾病指引,同時未來只要因為職業促發,都算職業病,雇主還得承擔舉證責任,若無法提出反證,將採信勞工說法。
新版認定基準已發布實施,目前勞委會調解中案件,包括南亞科技工程師疑似過勞死爭議,都將適用。勞委會表示,近幾年因工作型態改變,部分勞工面臨長時間勞動和高工作壓力,導致遭遇異常事件、短期或長期工作負荷過重,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即所謂過勞死,為保障職災勞工勞保給付權益,修正指引內容,提供行政機關及醫師處理認定職業病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