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1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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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今日是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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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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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於七夕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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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 73年台上字第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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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 78年台抗字第355


    旨:


鄰地通行權之行使,在土地所有人方面,為其所有權之擴張,在鄰地所有人方面,其所有權則因而受限制,參照民事訴訟費用法第九條規定之法意(註:民事訴訟費用法已增列至民事訴訟法中),鄰地通行權訴訟標的之價額,如主張通行權之人為原告,應以其土地因通行鄰地所增價額為準;如否認通行權之人為原告,則以其土地因被通行所減價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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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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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兔寶寶律師寫完「刑事被告上訴權與律師辯護義務之範圍-兼論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5354號判決評析」,心中充滿很多感觸,望著窗外天色漸明,雖然今天一早還要去兒童之家做公益演講(網路陷阱與自我保護法治教育宣導),下午也還要開庭,然而,突然覺得「生命是一種動力與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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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 73年台上字第5230


    旨:


第三審為法律審,應以第二審判決所確認之事實為判決基礎,故於第二審判決後不得主張新事實或提出新證據而資為第三審上訴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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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 79年台上字第540


    旨:


法院固得就鑑定人依其特別知識觀察事實,加以判斷而陳述之鑑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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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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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兔寶寶們都很愛在床上散步


大概是兔寶寶們都覺得彈簧床蠻柔軟的,


有時候就會看他們在床上立定起跳。(兔寶寶跳的樣子真的可愛的^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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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 73年台上字第5638


    旨:


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認定犯罪之唯一證據,而須以補強證據證明其確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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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 79年台抗字第118


    旨:


受擔保利益人雖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催告期間內行使權利,但其行使權利之金額,不及供擔保之金額者,則超過該金額部分,應解為受擔保利益人,仍未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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