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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行政法專欄(1)】行政罰鍰責任歸屬之判定(第三人之連帶責任)


2010.10.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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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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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個委託之案件終告定讞,我心頭也鬆了一口氣


當初兔寶寶律師一個人應對數家銀行(被告),真的是很努力且用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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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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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到高雄縣社會局所輔助的兒童之家演講,


演講宣導『網路陷阱與自我保護法治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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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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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今天一早還要去台北的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授課,剛剛也還在寫一篇勞資糾紛的重要報告,趁休息的時間,很快寫了本篇的小文章,向大家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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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由於消保會98年之新版「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彙編」(1544),其相關之目錄過於龐大,所以將其目錄內容另外收錄在此。


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之朋友們。


祝福大家安好與順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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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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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潤筆寫完關於兩公約施行法及人權保障之相關文章,還是有些小感觸,


由於已然向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力中心投稿,所以就不先貼出來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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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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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努力寫完一份刑事辯護狀,回想到一些事情,有些感觸。謹然分享如下:


(事涉當事人隱私及權益,請容我將一些關鍵字句或者日期等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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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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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執業談(一):律師的理性與感性


我在高雄地區的律師執業過程,有一些心得可以跟大家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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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公會簡介


2009.12.3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既然我是高雄律師,那就順道介紹一下『高雄律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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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目前我的執業地區是在高雄及屏東,


簡單說,也就是『高雄律師』及『屏東律師』,


(不好意思,很口語化^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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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近日因為有網友問詢離婚訴訟之問題,故謹然相關法律意見提供網友們卓參


而關於離婚訴訟,其實於實務上之處理頗為繁複,主要係涉及「夫妻剩餘財產之分配」及「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歸屬問題,此部分希望以後有機會,再進一步跟網友們及大家報告。


(一)離婚事件,於訴訟上訴請裁判離婚之理由或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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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0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目前律師執業,是依法登錄後,才能於該地區執業


(目前律師法正草擬相關修法,有草案認為應以『全國為區域』範圍。)


(這是採取日本弁護士公會之作法,雖有其便利性,然而是否適合我國,仍不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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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今日由於有網友略為留言詢問『人事保證 (保證人責任)』之契約問題,因此略為整理相關法律意見,也請網友們參考。另外,建議大家仍需對保證契約及人事保證契約之簽署為審慎處理,


畢竟一經簽署,即產生法律上之效力,而事後多半伴隨者,係『民法上之保證人責任』,


所以真的要審慎思惟後,方得為之。(以實務上筆者處理之案例觀之,最常聽聞保證人抱怨『我對他(被保證人)這麼好,他怎會跑掉…』云云。然而,還是請大家注意,簽署保證契約之後,即『具有法律上之責任』,而非僅止『人情』之層面,所以呼籲大家真的要慎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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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本文原刊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游於藝電子報第101期(98/12)


網址:http://epaper.hrd.gov.tw/101/EDM101-08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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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本文原刊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游於藝電子報第101期(98/12)


網址:http://epaper.hrd.gov.tw/101/EDM101-0804.htm


惟考量篇幅,故並未將本文註解部份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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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消費者保護法專題(二):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解除契約權


關於消費者保護法中所規範之『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其立法目的即在於『避免消費者無法檢視商品,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而為設置;誠然,其前提須以符合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型態為主,然而如符合此範疇之買賣或消費型態,實務上針對消費者權益保障,即會行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等規定,賦予消費者七日內之無條件解除契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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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消費者保護法專題(1):商品退換之七日猶豫期間】



近日由於網友詢問,關於其消費狀況是否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所定七日猶豫期間之適用,例如:可否依照消保法退貨?可否無條件退貨?等問題,所以順此將實務上重要之法律見解列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法字第0910001163號函)。


又該消保會之函釋見解雖稱:『實際交易型態與郵購或訪問買賣定義不符』,然而實務上由於多重視消費者之權益,故消保官於處理該種消費型態之糾紛時,其判定上會採『較寬鬆而較利於消費者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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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編輯了一些實務裁判見解【酒醉駕車部分】


主要是將其裁判的精要列出,


也請網友們可以參考一下呢。


(至於最高法院之裁判全文,可以至網頁連結中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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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8


本次主要是討論『酒醉駕車肇事』時,法院於實務上之判決,


希望這些實例彙整,能有助於網友們理解實務上之運作情形。


 


此次仍以『全文刊載之方式』登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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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酒醉駕車之法律問題與法律責任】,


此次將以完整版的方式呈現,也請網友們參考。


也歡迎您們多多建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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